保定市中心城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扫描到手机 土地市场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9-04-04 15:24 字号:T|T

摘要:2019年保定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在1335.2700公顷。在2019年中心城区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5.0819公顷;住宅用地388.9217公顷,其中:公租房用地3.3300公顷,限价房用地3.0673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60.8693公顷,商品房用地321.6551公顷;

保定市中心城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本市城区2019年土地市场供需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鉴于我市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的供地计划按照部、省要求不能单独公布的情况,将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三区和主城区的供应总量和结构纳入保定市中心城区供地计划。供应计划表在公布时同时发布,但将主城区和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分别单列。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保定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在1335.270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9年中心城区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5.0819公顷;住宅用地388.9217公顷,其中:公租房用地3.3300公顷,限价房用地3.0673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60.8693公顷,商品房用地321.655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18.6928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62.45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0.1186公顷。

其中住宅用地新增用地控制在330.2308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用地58.6909公顷左右。

(保定市主城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计划指标和导向详见各区供应计划)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规模、结构,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实施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三、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保定市中心城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市(区)

小计

廉租房用地

公租房用地

限价商品房用地

棚户区改造

商品房用地

中心城区

1335.2700

85.0819

418.6928

388.9217

 

3.3300

3.0673

60.8693

321.6551

162.4550

280.1186

   

主城区

595.5135

45.4504

172.3901

236.2504

 

3.3300

3.0673

24.2000

205.6531

99.7070

41.7156

   

满城区

151.2819

32.4634

85.6587

29.1045

       

29.1045

4.0553

     

清苑区

345.4379

2.3954

35.1998

48.6259

     

31.6786

16.9473

48.7038

210.5130

   

徐水区

243.0367

4.7727

125.4442

74.9409

     

4.9907

69.9502

9.9889

27.8900

   

 

 

 


 

保定市主城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市主城区土地供应总量595.5135公顷,其中新增用地568.4454公顷,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用地27.068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9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5.4504公顷;住宅用地236.2504公顷,其中:公租房用地3.3300公顷,限价房用地3.0673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24.2000公顷,商品房用地205.653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72.3901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99.70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1.7156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房地产开发用地多分布于西部体育新城、东北部深圳园区和城乡结合部;工业用地以引领产业项目进园区为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新建重点区域为主,多为教育和基础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深圳园区内路网工程和部分市区内道路。

二、政策导向

(一)优化供应结构

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根据2018年供地计划执行情况、土地存量、用地需求,合理分配有限的土地资源,调节供需矛盾,形成与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模式。2019年度保定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以住宅用地用地为主,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住宅用地。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更新进程,提升中心城区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增强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及交通用地。强化保障教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重点支持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土地的供应,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确保交通用地的需求,大力支持构筑“安全、舒适、高效、便捷”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3.工业用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优先保障新兴产业用地需求,重点发展物联网、电子信息、环保、新材料、现代物流等领航型新兴产业,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

(二)优化土地供应布局

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原则,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按照“以人文本”的原则,合理调整住宅、商业和工业等用地的比例,提高保定市用地效率,促进城市和谐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工矿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集群发展,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节约集约用地。

(三)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住宅用地单宗出让规模不超过14公顷,容积率不得小于1;二是工业用地探索标准地,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绿地率等作为强制指标在供应环节明确。三是教育、养老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按照对应用地标准拟定用地面积。四是落实增存挂钩政策,以加快已批未供土地为导向,按年度分批次逐一研判,对批而未供土地能够实施供地的,全部纳入供地计划。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分类核定供应总量,除商业、住宅用地外,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项目落实地块。


 

保定市满城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9年土地供应总量在151.2819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在2019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2.463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5.6587公顷,住宅用地29.104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553公顷。

其中住宅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7314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0.3731公顷左右。

(三)空间布局

按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和“三大建设”(即城镇建设、项目园区建设、旅游建设)、完善“四大片区” (东部商贸区、行政中心区、陵山公园区、教育中心区)建设的工作主基调,围绕加快发展、加速转型、跨越赶超三大任务,突出建设工业强区、打造保定新区、振兴旅游产业三个重点,夯实项目园区、发展环境、农业农村三个基础,发挥区位、资源、人文三大优势,激活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高端服务型经济(旅游休闲、健身养老、会展培训等新型业态)三个新的增长点,建设用地在进行布局调整时,优先安排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和重点项目用地,重点保障工业园区和保障性住房用地。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强化与市区同城化发展的理念,以区城建设为龙头,以重点城镇为支撑,突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提质扩能,大力开展“城镇建设提升年”活动,全力打造“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容貌秩序优良”的美丽宜居新区。

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京车项目的供地。

(二)以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为核心,做强项目园区,培育竞争优势,大力开展“项目园区提升年”活动,全力打造结构更优、支撑更强、特色更显的现代高端产业体系。

大力开展项目园区攻坚行动,优化园区功能。灵活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承载能力和配套服务功能。力争启动园区土地储备及一级市场开发,争取早日列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强力落实项目。完成区城及“四大片区”近期建设区域规划设计。          

同时,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要求,把巩固扩大节能减排成果,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不竭动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控机制,强化区城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监管,理顺区城垃圾转运站运营体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持续上水平。加强采石、粉灰和建筑扬尘等污染治理,保证绿色低碳工程项目的土地供应,鼓励盘活存量用地,支持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土地供应。

(三)坚持“整体开发、突出特色、规范运作”的思路,充分挖掘汉文化及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开展“旅游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第三产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质量升级。

以整合旅游资源为核心,坚持保护开发,打造亮点,健全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意见,高层次、高品质地编制完成“三区一带一沟”重点片区旅游控制性规划和汉墓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着力构建“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生态旅游格局。以做大旅游产业为目标,以“三区一带一沟”为重点,把实施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继续不遗余力予以推进

以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为根本,推进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互惠双赢。重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三大工程”即:造林绿化工程、环境治理工程、节能减排工程。


保定市清苑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度本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45.4379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9年度本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395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69%;住宅用地48.625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08%;工矿仓储用地35.199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19%;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48.703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10%,交通运输用地210.513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0.9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清苑区2019年工业用地主要安排在清苑经济开发区;商业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区;住宅用地安排在城区,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安排在城区。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主城区与各区域的联系,形成以城区为中心,向北部、东部辐射的一个增长极。

二、确定国有建设用地的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清苑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公租房用地、限价商品房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期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园区、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七)供应计划调整方式。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情况变化,部分计划执行确有难度的,按照“计划严格执行、调整服从程序”的原则进行调整。调整供地计划需经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原备案机关备案。调整计划获得批准的,市人民政府应予以重新公布。

三、政策导向

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城镇功能定位,构建中心城区、小城镇、中心村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支持加快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严禁在已经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新增各类建设用地。保障重点新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支持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突出重点新城、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等区域土地供应梯度和时序,有效落实城镇功能定位;通过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结合重点开发地区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在主要公共交通站点附近集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通过集中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的合理布局。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土地的空间梯度供应,促进城市功能区协调有序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优先支持能源和水资源设施项目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公路、铁路、城市路网和静态交通设施等项目用地供应,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持环卫、城市绿化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区环境质量;适度超前安排新城水、电、气、热、交通、环卫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引导城区总体格局的调整和优化。

2、大力支持符合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4、保持住宅用地的平稳供应,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调整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廉租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普通商品房”和其他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合理控制单宗住宅项目用地出让规模。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县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4、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过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科学发展所需土地供应。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及时清查闲置土地,确保有效供应。不准以经济建设发展、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等为由,违法违规乱占土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按照非法用地严肃查处。

 


 

保定市徐水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全区土地供应总量243.0367公顷,其中新增用地238.5093公顷,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用地4.527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9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7727公顷;住宅用地74.9409公顷,其中,棚户区改造用地4.9907公顷,商品房用地69.95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25.4442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9.98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89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和建设用地在进行布局调整时,着眼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盯雄安产业发展和项目对接动向,把徐水打造成为雄安研发创新成果和产业外溢承接的首选之地。把做强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以园区建设为平台,以引进大项目、高科技项目、新兴产业项目为主攻方向,全面提高园区承载力,全面提高项目建设成效。要继续坚持把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作为园区第一支柱产业,深入挖掘产业发展关联,持续引进上下游配套生产和经营企业。要积极拓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板块,拉长拉宽产业链条,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以徐水城区为中心的徐水工业园区,土地供应量为113.8098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46.83%;以大王店为核心的徐水经济开发区,土地供应量为86.7193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5.68%。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房地产开发用地多分布于城区周边;工业用地以引领产业项目进园区为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新建重点区域为主,多为医卫慈善用地。

二、政策导向

201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加快实施的重要之年。以中央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为标志,雄安新区将由规划布局阶段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对徐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直接有利机遇。坚持“雄安创新徐水转化,雄安研发徐水制造,雄安生产徐水配套,雄安需求徐水贡献”,突出改造提升、创新引领、品牌打造、强化服务,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园区项目建设,加快积蓄创新发展动能。着眼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盯雄安产业发展和项目对接动向,把徐水打造成为雄安研发创新成果和产业外溢承接的首选之地。以园区建设为平台,以引进大项目、高科技项目、新兴产业项目为主攻方向,全面提高园区承载力,全面提高项目建设成效。优先保障重要产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紧扣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坚持全方位、宽领域对外开放,采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等举措,重点在产业升级、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现代农业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前瞻性、牵动力强的重大项目。通过优先保障两大工业园区重要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五大板块”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并优先安排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发布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结合徐水经济开发区与徐水工业园区的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

2、合理确定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时序,并稳定、均衡住宅用地供应,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在主要公共交通站点附近集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支持加快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严禁在已经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新增各类建设用地。保障重点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支持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突出重点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等区域土地供应梯度和时序,有效落实城镇功能定位。

4、通过集中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的合理布局。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土地的空间梯度供应,促进城市功能区协调有序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优先支持能源和水资源设施项目用地供应;适度超前安排水、电、气、热、交通、环卫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引导城市总体格局的调整和优化。

2、坚持城区发展向保定主城区靠拢,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拉大框架,积极谋划建设环卫、城市绿化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4、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时序,支持居民的合理性住房需求,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城市更新,支持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提高旧城居住质量和市政设施水平。

5、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优先安排储备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用于住房开发建设。对存量土地因规划不到位、拆迁安置难等原因,在短期内难以盘活利用的,要适当压缩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于工业等其他用途的土地供应规模,转用于住房开发建设。

6、加快大王店园区61平方公里规划修编工作,扩大园区规模,完善园区功能。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4、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过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科学发展所需土地供应。及时清查闲置土地,做好砖瓦窑专项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利用好存量,确保有效供应。不准以经济建设发展、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等为由,违法违规乱占土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按照非法用地严肃查处。

5、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管,全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配合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对项目建设用地情况做到全程监管。

6、树立土地集约节约理念,制定出台闲置企业土地退出机制,加快“腾笼换鸟”,盘活存量求增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产兴城、产城互动,完善徐水经济开发区、徐水工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按照“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打造支持徐水经济腾飞的“支撑点”、“承接地”、“桥头堡”,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坚持把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作为园区第一支柱产业,支持长城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新能源智能驾驶汽车研发制造水平,深入挖掘产业发展关联,持续引进上下游配套生产和经营企业。积极拓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板块,以华讯方舟、深圳光启、特变电工、百度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项目落地达产为契机,拉长拉宽产业链条,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保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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