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房产证或将作废!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6-07-21 08:43 字号:T|T

摘要:自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到今年7月5日上海市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除了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安排,要力争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那么,这是否也就意味着从2017年开始房产证将要“作废”?

自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到今年7月5日上海市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除了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安排,要力争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那么,这是否也就意味着从2017年开始房产证将要“作废”?

“新欢”不动产权证与“旧爱”房产证又有什么区别?不动产权证的发放是否意味着房产证的作废?对于大部分拥有不动产的人而言,听到换证可能自然而然想到的就是“新证”的发放会不会导致“旧证”的作废。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力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即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这也就是说,现在的房产证依旧可以作为房屋所有权的登记证明,但将来不动产权证会逐渐取代房产证,作为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性文件。可能就有人问了,既然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都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同样具有法律效率,那为什么还要新发不动产权证?原因就在于新发的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大有不同。

不动产权证的房产部分=“升级版”房产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产只是不动产的一部分,除了房产所有权权利,不动产权证还包含了关于土地、林地等不动产的所有权权利。而且,不动产权证中涉及房产的那部分无论是从产权内容上还是从房屋使用年限上无一不是“升级版”房产证。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这里就大家最关心的房屋所有权人举个例子。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怎么说呢?在大多数购房者看来,如果房产证上写了自己的名字,房子肯定就有自己的一份。其实不!是!的!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有效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有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就是说,你以后不必在意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也不用考虑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等等房产归属问题,只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房子就肯定由你的一份。而且,登记簿一般是房产管理局保管。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直接避免掉因为“房产归属”产生的一系列糟心事了。

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权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但这个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它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所以说,为了更加全面的保障个人的房产所有权,不动产权证逐渐取代房产证必将成为大势所趋。与其等到因为房产证引起产权纠纷,不如主动换证,避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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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建飞 关键字:消息房产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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