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停车费放开 会不会疯涨(2)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5-01-06 08:55 字号:T|T

摘要:“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的价格将要放开了!”这两天,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则消息,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物业公司:

出台细则保障业主、

物业双方权益

针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将放开的新政,郭秀清建议有序放开,而不能一放了之。因为目前随着新建小区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业主已经购买了地下车位的,实行的就是双方协商定价,再签订相关车位服务合同即可,这说明“放开”是发展的必然。不过,针对地上共有部位划归停车位的,在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物业若肆意定价,还需要政府介入,这就需要省、市各级价格部门对发改委的这一通知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来保障业主、物业双方的权益。

政策解读

业委会

可与物业协商定价

昨日,记者邀请石家庄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刘明对新政进行逐一解读。

刘明秘书长表示,“放开”更符合市场规律,从长远角度来看,对物业、业主以及城市管理者来说,都是有益的。

针对“物业费”,刘明提出,在当前物业费水平明显偏低的前提下,上调是一个必然趋势,这次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也是国家对物业费应当顺应市场发展的一种认可。目前,石家庄的物业费执行的依然是2004年制定的价格标准,而现在已经迈入2015年。物业服务是一种市场性的行为,价格不平衡,也会严重阻碍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如果涨价是必然的,那么,如何涨得有序,涨得平衡,这才是各相关部门需要探究的重要课题。”刘明建议,首先,采取“双方协商定价机制”,业主也要在其中发挥作用,通过业委会与物业进行协商定价。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建议按照程序成立业委会,有难度的小区则可以推选业主代表,再经由半数以上业主确认的方式商议定价标准。其次,遵守合理的“定价原则”,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成本进行测算、合理定价。第三,在定价操作上遇到困难时,可以寻找“第三方”即专业的机构或部门进行合理测算。

针对不少业主担心“放开”后物业是否会“为所欲为”单方说了算?刘明表示,业主认为自己会成为“待宰的羔羊”,其实这是不必要的担心。当然,未来也不排除会有个别案例发生,但总体来说,从法律以及相关政策角度出发,物业不可能一家说了算。物业行业也会加强自律,主管部门也不会放任不管。

选物业也可“货比三家”

刘明秘书长表示,目前小区停车费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停车占地费、一是停车服务费。其中,占地费按照规定收上来之后要单独设账,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服务费是物业针对业主停车提供的人工费、照明费、卫生清理费等费用,属于物业的合理收入。这些费用的制定,都需要物业与业主双方协商,就物业而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测算成本,就业主而言,过半数业主赞同之后才可通过,不允许物业随意制定价格,不能脱离双方协商的定价机制。

他称,根据新出台的政策,今后业主委员会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物美价廉”的物业服务企业,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物业费和小区停车费可由业委会说了算。另外他提醒业主,既要有接受意识,即“花钱享受服务”,还要有主体意识,即清楚并能合理使用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值班采编 关键字:小区物业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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