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联网不妨增设交易记录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4-04-02 09:12 字号:T|T

摘要:近期,在部分大中城市出现了豪宅、别墅等二手房“抛售”现象。

近期,在部分大中城市出现了豪宅、别墅二手房“抛售”现象。与此同时,近日公布的相关规划提出,2020年之前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有专家认为,这让一些官员急于抛售房产。
  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背负了沉甸甸的反腐期望值。于是,面对官员抛售豪宅的可能以及6年内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缓慢进度,分析人士担心,这有可能给一些官员处理“灰色房产”留下“喘息期”。
  舆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近年来“房叔”“房姐”不断曝光,如果一些贪腐官员名下的房产一经登记、联网公开,想必会引起注意,由此按图索骥现出原形也未可知,但6年的“喘息期”,足以让一些官员“洗白”名下的房产。
  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之所以一再“难产”,无外乎利益在“后台”支撑着“前台”的纷争、纠缠与博弈。据分析,住房信息联网之所以受阻,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人手里有来路不清楚的房子,现在要让他们自己做一个系统‘曝光’自己,谈何容易。”那么不妨从现在起,就想办法把这些人的“退路”给堵上。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既然如此,住房信息联网过程中,不妨借鉴不动产登记中的“变动事项”内容,即2010年启动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以来,甚至2007年《物权法》实施开始,房屋产权的所有“变动事项”予以登记联网。
  换言之,就是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过程中,将历史交易记录、变更或转让产权的情况一一登记。如此,一方面消解不动产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的阻力,因为即使是拖延着晚登记,也不会让洗白“灰色房产”变得了无痕迹;另一方面,对在住房信息联网实施前的“抛售”依然有据可查,而不是一卖了之;再者,官员没有任何利益输送关系的投机投资购房并不违法,有了历史交易记录,也为其日后说明财产来源提供了便利。
  住房信息联网增设“交易记录”,并不存在技术障碍,因为这些信息在房管部门均记录在案。当然,住房信息联网不能被寄予反腐利剑的厚望,专门的反腐制度,还是要回到官员财产公开上来。  

责任编辑:值班采编 关键字:住房信息联网别墅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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