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房13年未落口 原房主仍杳无音信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 天山网 发布日期:2014-02-27 14:59 字号:T|T

摘要:2月26日,家住新疆库尔勒市华山中学小学部附近原邮政局家属院的余先生致电库尔勒晚报新闻热线反映,13年前他在该家属院购买了一套二手番由于当时疏忽,没注意原房主的户口还未迁出,导致自己无法落户。

2月26日,家住新疆库尔勒市华山中学小学部附近原邮政局家属院的余先生致电库尔勒晚报新闻热线反映,13年前他在该家属院购买了一套二手番由于当时疏忽,没注意原房主的户口还未迁出,导致自己无法落户。

市民:买房13年未迁户口

“眼看我孩子明年就要上学了,户口却迁不进来。”余先生说。为改善住房条件,2000年他在原邮政局家属院购买了一套二手番付清奉后,他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都更名到了自己的名下。随着孩子的出生,渐渐长大,他打算让孩子在附近学校入学,便准备将一家三口的户口落到这套房子名下。没想到,在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民警告诉他这套房子的原房主至今仍未将户口迁出,因此余先生一家无法落户。

余先生以前没有买番他和妻子的户口都挂在哥哥家,后来孩子出生,户口又落在哥哥家的户口簿上。孩子上幼儿园时,因为不受户口影响,所以并没引起他的注意,而如今孩子快要上小学了,如果户口不能迁过来,孩子就不能在附近学校上学。

原房主杳无音信

“这套房子买13年了,原来房主叫什么名字我都记不得了,现在住哪儿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他呢”余先生非常无奈。民警告诉他,居民办理户口迁移,须本人到场,如果找不到原房主,就无法将其户口迁出,他的户口也无法迁入。

随后,记者就户口迁移问题了解得知,余先生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在不少地方都出现过因原房主未迁出户口,新房主无法将户口迁入的问题。而根据现行的户籍政策,因无强迁权利,在原房主不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随意迁移户口。

提醒:购二手房应“查户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按现行政策,迁移户口必须经过本人同意,不能强制迁走原户主的户口。

库尔勒市公安局一位户籍民警提醒市民,为避免造成被动,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核实房屋名下是否有他人的户口。如果有,尽量让对方先迁走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对户口问题明确约定一个违约责任,设定一定的违约金额;如果卖方不能在期限内迁走户口,就必须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以此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13年市民二手房买房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