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小区广告收益 用到哪儿去了?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3-09-11 08:59 字号:T|T

摘要:小区户外广告、路面停车位以及摆摊等占据公共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对于绝大多数小区来说,都是一本糊涂账。不少业主甚至根本不清楚,原来这些收益自己也应当“分享”。

“占据了公共资源,收益却是一笔糊涂账,那业主岂不成了‘冤大头’?”最近一段时间,针对小区里的户外广告收益,朗晴轩一帮热心业主手持《物权法》与物业管理处进行了多番争论。物管无法说清广告收益的去处,而业主们希望能将每年的广告收益用作公共维修经费。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小区户外广告、路面停车位以及摆摊等占据公共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对于绝大多数小区来说,都是一本糊涂账。不少业主甚至根本不清楚,原来这些收益自己也应当“分享”。

物业公司出租公共区域做广告,必须事先与业主商量;至少经50%的业主同意,才能对外出租;出租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或列举名目用于除物管之外的小区公共空间的建设。

——《物权法》

广告收益成糊涂账

房产、汽车、医疗、家政、搬家……近年来,五花八门的广告纷纷进入居民小区,出现在许多市民的视野中。然而其背后隐藏的庞大“隐形收入”,却甚少业主得知。

近期,朗晴轩的业主宋先生便与一帮热心业主联合起来,希望能弄清楚小区广告每年的总收益,以及这些收益用在何处。

宋先生告诉记者,朗晴轩小区于2005年建成,2006年开始陆续有业主入住,但小区真正成立业委会是在去年的6月份。业委会成立之前,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有一份物业协议,说明小区公共收益的受益者是全体业主。至于怎么受益,以及是否定期公布收益总额,物业协议并没有写明。在去年6月份,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后,本来可以跟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签署新的物业协议。但因为种种原因,业主与物业管理处之间沿用了旧版的物业协议。

眼看小区的设施日益破损,但物业管理公司总是以众多理由推脱不予更换。宋先生与一帮业主想到利用小区广告的收益,来维修破损的公共设施。

“在整个朗晴轩,大概有59台电梯。这些电梯间的广告牌,一年可带来的收益大概有15万左右。”宋先生告诉记者,早先业主们曾找物业管理公司要说法,迫于无奈,物管处才将上述广告收益情况给了业主查看。一年15万左右的收入,正是他们根据各种数据统计出来的。

“整个朗晴轩一共将近1700户业主,业主们缴纳的维修基金有400多万。但由于业委会一直没有正常运作,这笔维修基金根本无法使用。就算能用,也不是长久之计,毕竟钱就这么多了。”宋先生认为,小区每年的广告收益,均应该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不能给物业管理公司当作额外收入。

然而,物管公司给记者的说法是,它们将这笔收入用于弥补物管的亏损,钱最终还是用在了业主的身上。

不过,上述说法显然无法得到业主们的认同。“说是用于小区维护,却不公开账目,这样的说法谁能相信?”朗晴轩一业主对记者说道。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广告收益物权法小区广告收益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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