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只有钥匙没安门新房子承诺的简装呢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12-08 08:41 字号:T|T

摘要:不少新建小区业主的投诉电话,反映开发商交房时违背协议或承诺,那些“名不副实”的做法令业主“伤透了心”。

“买房时合同约定为集中供暖,可交房后却变成天然气壁挂炉式取暖”、“我们小区延期交房没有任何说法,就连原来承诺的简装也没兑现,厨房、卧室、厕所只给钥匙,却没给安门”……这几日,本报接到不少新建小区业主的投诉电话,反映开发商交房时违背协议或承诺,那些“名不副实”的做法令业主“伤透了心”。

交房后才知变成“壁挂炉”

吴先生在2012年从良兴美嘉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在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中,原本约定2013年10月底交房,小区为集中供暖,另外燃气供应也是由一家具备资质的大型燃气公司负责。直到今年3月,开发商才通知他来领钥匙。

为尽快搬进新房,吴先生一拿到钥匙便开始着手装修。“装修工人说我家是壁挂炉取暖,问我知道不。当时听到后脑子就有点蒙!”吴先生表示,他一直以为新家属于集中供暖,也从未见过“壁挂炉”是什么样子,要不是装修工告知,自己还一直蒙在鼓里。

更让他气愤的是,开发商不仅“违背”协议,未与业主商量便将取暖方式更改,还要收取6800元的接口费,“违约更改取暖方式暂且放下不说,接口费不是按照规定早已纳入房价中了吗?开发商怎么还要收?而且数额还不低……”吴先生称,不少业主都拒交这笔“接口费”。然而,不交钱就不通气,直到现在,业主们还无法正常取暖,大冷天只能依靠空调和电暖器御寒。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了解到,现如今已有过半业主联名签字,要求小区改为集中供暖。

对此,记者先咨询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前期售楼时物业还未介入,并不了解签订协议时的相关情况,具体还要问开发商,属于南简良。随后,记者联系上南简良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情况。记者又向辖区办事处询问,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知道此事,目前正在协调解决中。

承诺的简装房变毛坯房

市民贾先生购买的一新建小区的新房也遭遇“变数”,不仅延期交房两年,而且当初承诺的简装房也变成了毛坯房,让他感到“内部认购”不靠谱!

据贾先生介绍,他们小区位于中华大街与工农路交口附近,小区内有一部分是回迁房,他2011年通过“内部认购”按照商品房价格购买了一套回迁房,“当时我们也知道手续不全,就是图便宜,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购房协议,协议上说是2012年年底交房。”贾先生说因为购房时只缴纳了10万元的购房款,剩余房款约定交房时一并缴纳。然而,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房子却还在建设中。

一等再等,直到今年10月,他们才被通知领取新房钥匙,延迟交房不说,“当时买房时,开发商承诺是简装房,可我们收房时,发现却是毛坯房。厨房、卧室、厕所都没有门,地也是水泥地面。”可笑的是,他们却领到了厨房、卧室、厕所的门钥匙。

贾先生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找售楼员询问,被告知“开发商没赚到钱,所以就不兑现承诺了”。这一说法让贾先生感到难以接受,由于没有书面承诺协议,他也无可奈何,“都等了两年了,总不能不领钥匙吧?”开发商对延期交房和装修没有给予任何赔偿,贾先生只好自掏腰包装修新居。

开发商系违约 或协调或通过法律维权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表示,买房时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已构成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针对以上两位业主的遭遇,开发商已构成“违约”行为。他表示,作为开发商,倘若确实有合理理由无法兑现约定,要提前告知业主,向业主作出解释,并与业主进行协商,尽可能寻找补救措施;作为业主,在确定开发商确实违约后,要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委托所涉及到的辖区街道、相关单位帮忙协调,若仍无效,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值班采编 关键字:新房二手房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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