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收费、空置申请、暖费发票……物协一一回复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10-31 09:44 字号:T|T

摘要:昨日的“读者来电”中,有不少反映供暖季捆绑收费的问题,暖气费不是跟物业费捆在一起,就是跟车位费捆在一起,让业主感到“太霸道”!

昨日上午,本报特邀石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刘明接听本报“供暖热线”。热线热得烫手,原定两小时延长到三个小时,来电近百个。对于超出物业协会答复范畴的问题,本报记者昨日也连线税务等部门,一一求解。

对于没有打进热线的读者,您也别遗憾,我们的“供暖热线(96399)”24小时开通,还有社区新闻两部热线88629260、88629426,您的问题我们会一一咨询相关部门,再给您回复。

热点一:物业费捆绑暖气费合理吗

昨日的“读者来电”中,有不少反映供暖季捆绑收费的问题,暖气费不是跟物业费捆在一起,就是跟车位费捆在一起,让业主感到“太霸道”!

家住国大全城小区业主王先生来电称,他入住小区3年了,头一年入住,第一场雨就淹了他家地下室,多次找物业和开发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今年我就没交物业费,想着等物业把我家漏水的问题彻底解决了,再说交费的事情。”然而,到了供暖季,他到物业交取暖费,被告知先交物业费,才收取暖费。阿尔卡迪亚小区一位业主来电说,他拒交物业费的原因是物业私自上调物业费,从1.2元/平方米上涨到1.5元/平方米,“物业说涨就涨呀,我认为不合理,可现在我去交取暖费,物业不收,说要先交了物业费。”

此外, 东方官邸、联强小区、北城国际、水泵厂三宿舍等多个小区也有业主来电称,在供暖来临前遭遇捆绑收费的事情,有些是对物业服务不满而拒绝交费,还有的是物业私自涨价的原因。

专家答复:如果物业管理得不好,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然后选择新的物业公司,而不应以“拒交物业费”作为反抗物业的手段,这样解决不了问题。

热力公司才是取暖费的法定收取人,物业公司只是代收。因此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找供热企业沟通,是否能将取暖费直接交给对方,若不行,可以向供热企业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针对水泵厂三宿舍的情况,根据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情况,居民可以推选居民代表与辖区居委会进行沟通,委托居委会代收取暖费。根据2008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居委会有代收取暖费的义务,并且代收的话,供热企业还会按照0.25元/平方米的价格返还给居委会。

市供热管理中心负责人答复:根据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供热单位不得因部分热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热费不得实行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交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拒收热费和限制用热。

他说,物业此举只能激化矛盾,业主与物业之间应该相互理解,面对矛盾相互沟通解决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热点二:缴纳了取暖费能否开发票

昨日,市民王先生来电称,前不久,他到小区物业那里交取暖费,“物业不收费,而是委托一家公司代收费。我把取暖费就交了,对方给我开了一张收据,盖着一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章。”可如今,王先生想要报销取暖费,不知该找谁开发票。是找物业?还是找供热公司?

专家答复:按照地税有关规定,发票应该是谁收钱谁开票,既然王先生的钱交给了那家能源公司,应该找能源公司索要发票。因为供热企业只对公司,不对个人,物业可以协助王先生找那家公司索要发票。

地税服务热线(12366):如果是纳入集中供暖的小区,由物业或其他部门代收费,一般情况下,供热公司会给这些代收费机构开具一个整体发票,再由代收费机构给缴费用户开具单独发票。若业主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地税部门。

热点三:小区暖气管网未接通要交热损?

耿先生来电称,他在锦融尚御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前段时间,开发商通知他去领新房钥匙。到了才发现,小区的电、暖、气竟然都还未接通。“可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交公共维修资金以及20%热损,还有3000元装修押金等费用。”耿先生质疑说:暖气都还没通,今冬是否能供上暖都还不确定,这费让人怎么交?“开发商说供暖应该没问题,让我放心交费。”

然而,当耿先生来到物业,却被告知,“今冬肯定无法供暖,管道还没有接通。”没法提供供暖服务,还得让业主交20%热损,他认为不合理。

专家答复:该小区未通“三气”就交房,本身就不是个“合格商品”,而在供暖问题上,开发商与物业的口径也不一致,因此,业主首先要去核实情况,到底今冬是否能够正常供暖。如果的确是还未接通管道,要先去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业主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权。

责任编辑:值班采编 关键字:空置申请取暖费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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