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今年会迎来偿债高峰 卖地应急或成首选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14-02-20 07:35 字号:T|T

摘要:防控地方债不仅写到地方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地方还出台了各类化解债务的管理办法,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融资平台、国企收益、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偿债方式可谓五花八门。

进入2014年,偿债成为各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梳理发现,防控地方债不仅写到地方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地方还出台了各类化解债务的管理办法,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融资平台、国企收益、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偿债方式可谓五花八门。

不过,随着各地调低今年的财政收入增幅、加上公共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情况下,财政之外的资金成为各地偿债的主要来源。

土地出让收入成主力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着力防控债务风险”作为六大任务之一单独列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大都对防控债务风险做出安排,普遍将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逐步推进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等列为应对策略。

目前,各地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已陆续公布,从公布的数据来看,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不小。其中政府性债务排名第一的是江苏省,截止到2013年6月负有偿还责任债务7635.72亿元;在债务率方面,宁波总债务率达到108.53%,为全国最高。

2014年,各地到期的债务也不少,以一线城市为例,各地审计部门公布的债务情况是,2014年北京要偿还1940多亿元,上海是2200多亿元,广州大约有500亿元债务偿还。

在各地的债偿思路中,未来的土地出让收入则是政府还债的主力军。不过,在楼市增长预期下降的背景下,土地出让金的稳定性也考量地方政府。哈尔滨相关报告提到,作为政府债务主要还款来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受国家政策影响,缺乏稳定性。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三、四线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需要评价未来土地出让的前景,如果土地出让收益没有,这些因素会影响未来地方政府的还债。”

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现在每年土地收入中,地方政府可自由支配收入的百分比是在逐步下降的,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到4万亿元,但能够自由支配的部分约占20%,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有8000亿元左右的可支配资金,仅能偿还全部债务每年所产生利息的一半。

 债务化解方式多元化

其余大部分债务怎么办?从地方政府性化解债务的管理办法中,代发债券、国企经营、融资平台收益等也是地方政府用于偿债的重要方面。

以广州为例,目前广州已经制定了 《广州市存量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2013年下半年~2016年)》,通过盘活优质资产和存量土地资源、重新划分债务性质主体、增加国资经营收入等多种途径,加大债务化解力度,该市力争到2016年底,化解全市存量债务60%左右。

在国企方面,连平认为,从改革的角度看,可以制定一个中长期的退出计划,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国企中的股份部分可以退出,这样也增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

在地方融资平台中,虽然有些融资平台能够有些收益。但是大部分融资平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会产生任何资金收益,而且由于其抵押资产是土地,如果楼市不景气,那么自然影响到融资平台。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未来能否如期还债,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好坏有关。

而各方对现有以融资平台为主的举债方式批评不断,融资平台的可持续性也成问题。连平表示,解决债务问题需要一个阳光的融资渠道,现在最缺的是地方政府的发债,未来这条路开通后可以引进市场的监管,“目前各地债务均已公布,市场会对债务状况及偿还等方面有整体评价,谁好谁坏谁强谁弱都会明确,目前也在做这方面的评价。”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像出售国企等方法是解决债务危机的办法,这是针对到期债务。对地方债务要有整体的把握和评估,要放到债务的产生、形成的背景、债务与经济发展的潜力及政府资产等考虑,不能以债务论债务,更重要的是防范和控制债务的风险。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债务地方政府卖地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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