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除夕等四天7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01-16 06:42 字号:T|T

摘要:昨日上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销售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公告》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及地点进行了明确规定,除夕、初一、初五、十五能放炮,4天的允许燃放时间均为7时至24时。

昨日上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销售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公告》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及地点进行了明确规定,除夕、初一、初五、十五能放炮,4天的允许燃放时间均为7时至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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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车站、繁华街道等地严禁放炮

燃放时间:

1月30日(除夕)、1月31日(正月初一)、2月4日(正月初五)、2月14日(正月十五),4天的允许燃放时间均为7时至24时。

燃放区域及场所:

《公告》适用区域为石家庄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含三环)和高新区、正定新区辖区。

在限放区域内严禁在下列地点放炮: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楼房阳台和绿地;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公告》要求,以上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和产权单位要在其边界设立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必要时安排专人监管。

据了解,楼房阳台和绿地是历年事故重灾区。

销售及燃放品种:

允许销售、燃放箱体有绿色字体注明为“个人燃放类”且除双响、摔炮、擦炮以外的C级、D级烟花爆竹。

箱体有绿色字体注明为“个人燃放类”是按国家规定生产的烟花爆竹,其安全性能相对较高。而C级、D级烟花爆竹中的火药含量及威力相对较小,不会引起严重的事故。

销售时间及单位:

销售日期为1月25日(腊月二十五)至1月31日(正月初一)。

石家庄市区正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对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实施统一配送。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需办理经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非占道经营的自然村除外)、营业执照,并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销售结束后,临时销售点全部撤除。

市危安办倡导市民积极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凡举报查实的,将依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12350。

《公告》特别指出:一旦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等级预警,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严查违规燃放行为。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石家庄除夕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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