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充足 二次贷款取消五年限制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水母网 发布日期:2013-10-17 08:17 字号:T|T

摘要:昨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尽管10月、11月是公积金提取的旺季,但目前烟台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转平稳,符合条件的市民只要备齐资料便可以申请到公积金。

楼市在今年以来的持续回暖,也促使公积金贷款、提取需求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杭州、广州、北京、上海等地甚至频频出现公积金紧张的状况,部分城市甚至出现停贷、挤提的现象。

昨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尽管10月、11月是公积金提取的旺季,但目前烟台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转平稳,符合条件的市民只要备齐资料便可以申请到公积金。

烟台公积金资金充足

昨日,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大厅内看到,陆陆续续有市民赶来办理业务,但整个现场秩序井然,人数与往常相比并没有出现大幅增长,更没有像一些城市出现挤提现象。

正在大厅等待办理业务的市民刘立新告诉记者,上半年,自己曾陪亲戚来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人数与现在差不多。“前阵子我也买了一套新房,这就赶来办贷款手续,还没听说公积金不给贷款的情况。”他说,“倒是年底一些银行收紧了房贷,利率的优惠折扣也取消了,不少人更要通过公积金贷款了。”

据了解,截至三季度末,烟台市今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9.2亿元,同比增加7.8亿元,增长25%,累计归集228.7亿元,归集余额135.4亿元。

公积金资金的充足,也充分满足市民的日常需求。截至三季度末,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为全市9445户职工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加4143户,增长78%,累计发放6.7万户;当年发放贷款金额20.9亿元,同比增加9.9亿元,增长91%。累计发放122.9亿元,贷款余额84.4亿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烟台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转平稳,可以满足职工的提取需求和合理的贷款需求,符合条件的市民只要备齐相关资料便可以提出申请。

公积金二次贷款取消五年限制

据悉,只要具有稳定收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市民,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市民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则需要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若是市中心六区职工购买二手房,则需要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

根据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二手房为2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新建商品房为30年、二手房为20年。

在偿还贷款时,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从贷款发生的次月由申请人按月偿还,并且受委托银行按月划扣借款人贷款本息。

此外,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烟台已取消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首次贷款5年的限制,使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发挥职工的信贷支持作用。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烟台公积金房贷二手房贷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