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去年全国房地产销售6.4万亿 交给政府近4万亿(3)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南方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4-04 09:16 字号:T|T

摘要:201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额6445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与此同时,来自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也非常可观。其中,土地出 让金历来是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收取的最大比重收入,一般会占到房屋销售价值的40%左右。至于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费有多少,财政部的统计数据给出了答案。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的30%-60%

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为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按照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适用税率为增值额的30%-60%.

企业所得税:企业收入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每年收入总额减除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卖房差价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城市维护建设税:7%

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

教育附加费:5%

教育附加费是为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自1986年7月起征收,初期费率为2%,2005年10月1日起提高到3%.如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费率合计将达5%.

土地出让金

责任编辑:杜丽娜 关键字:房地产全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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