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去年全国房地产销售6.4万亿 交给政府近4万亿(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南方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4-04 09:16 字号:T|T

摘要:201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额6445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与此同时,来自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也非常可观。其中,土地出 让金历来是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收取的最大比重收入,一般会占到房屋销售价值的40%左右。至于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费有多少,财政部的统计数据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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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上海房产销售流向政府份额超六成

来自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数据显示,上海房地产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为61.84%,而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有42.42%的份额流向政府。

过高的房地产税费对下一步房产税普遍开征制造了不少障碍。前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表示,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等。

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税费

营业税:全额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适用税率5%.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契税:全额3 %-5%,普通住宅减半

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和房屋的买卖交易中,购房或购地的单位和个人要缴纳契税,税率为成交价的3%-5%.如果个人购买的是自用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

印花税:全额0 .03%或0 .05%

据198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属于征税凭证,税率为0.03%或0.05%.

责任编辑:杜丽娜 关键字:房地产全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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