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房价越调越高”是误导 不调会疯涨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3-03-04 08:26 字号:T|T

摘要:政策实施后,是否会导致开发商的新房受到追捧,且价格上涨?蔡继明表示,这两者应该没有因果关系。房价上涨和下降跟预期有关。如果大家预期会降,那么房价就会降。总的来说,这取决于政府的调控决心。从现有各城市情况看,之前的调控目标并未完全实现。

●通过(多年)调控,已挤压了房地产的泡沫,使曲线上扬的斜率降低了,减少了大起大落的因素,因此不能否定总体的调控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

●我国亟待建立健康的、持之以恒的、包括保障房在内的住房制度,不是看二手房卖得好了,马上就去加税,要强调住房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

——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新“国五条”),在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的20%规定计征个税、可提高二套房首付、增加供应等六方面打出“组合拳”。

此轮调控新政对楼市有何影响?房地产调控应如何保持长效?引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热议。

1 调控房价不能只限需求

针对国务院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新政中,二手房交易按照增值额20%征收个税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表示,提高税收,可能导致这些负担转嫁给了购房者。控制房价的关键还在于扩大供给。

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投机,蔡继明表示,但其负面效应也很明显。按差额征收20%个税以后,一些有房子的人可能取消卖房,从而减少了市场供给。即使房子用于出租,租金也未必能下降。

另一方面他认为,整个房地产的调控,单纯靠限制需求肯定是行不通的,而是要提高供给。而要扩大房子的供给,前提是扩大土地的供给,这需要各地政府继续努力。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认为,对楼市调控,政府不应只在商品房、产权房市场有调控动作,还应该加紧建设保障房。低收入家庭、夹心层家庭“居有所屋”主要依靠公租房为代表的保障房来实现。因此,不能把房地产调控只看做是商品房、产权房的调控。托起低端家庭的保障房的有效供给也很重要。

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也表示,政府要扩大保障房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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