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在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质量专项检查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19-09-12 06:50 字号:T|T

摘要:8月30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质量监管的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在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质量专项检查,杜绝“非标”真空绝热板等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建筑保温工程施工质量。

8月30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质量监管的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在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质量专项检查,杜绝“非标”真空绝热板等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建筑保温工程施工质量。

通知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检测机构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建筑工程质量负责。其中,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保温材料质量负首要责任。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程管控,责任到人,做到“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质量情况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建筑保温材料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型号、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检报告等是否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并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测,切实摸清在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质量状况。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责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日常监督抽查、巡查暗访和材料抽检的方式,加大对进场建筑保温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的,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责令其整改到位。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备案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

通知指出,对建筑保温材料进场验收和使用中明知故犯、弄虚作假的相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检测机构,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并移交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质量责任追究,给予扣分、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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