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石家庄暂停发放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对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9-04-01 17:08 字号:T|T

摘要:置家网消息,4月1日,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业务管理防范化化解风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仅限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4月1日起,石家庄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对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置家网消息,4月1日,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业务管理防范化化解风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4月1日起,在市内五区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对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名下无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市区第二套自住住房信贷执行;名下有房的,视为是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全文如下: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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