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入学新政抑制“学区房”炒作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7-05-18 06:31 字号:T|T

摘要: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5月16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凡年满6周岁的石家庄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

“今年,石家庄市继续以8月31日作为年满6周岁入学的时限条件。”石家庄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需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一致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通知还明确,从今年开始,在主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家长无需再为义务教育招生去开具《无房证明》,适龄学生家庭的房产信息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核查。此外,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在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方面,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的除外)需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从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月15日每天7:00—21:00;需升入主城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随迁子女入学审查材料包括户口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其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必须在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办理。任何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此外,石家庄市将继续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班不超过55人,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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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石家庄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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