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城市化离不开农地农房入市(6)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日期:2014-12-12 08:34 字号:T|T

几点结论

(一)城市化把大批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也带动其他经济资源加快在城乡间流动与集聚。由此,要求重新界定城乡一切经济资源的财产权利,特别是确立普遍的转让权,形成新的市场秩序。

(二)上世纪80年代,我国迈出了土地使用权可转让的重要步伐,以此适应当时改革开放的紧迫要求。但是,这项改革尚未完成。迄今为止,城镇国有土地可以合法入市转让,但是曾经得到宪法原则支持的郊区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仍广受歧视、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承认、保护与服务。在同地不同权的基础上,形成“政府一手征地、一手卖地”的畸形体制,其负面效果越来越大,危及我国城市化的健康进行。

(三)深化改革无可避免。现实的可行路径,是“逐步收缩征地规模、探索农地农房入市”。为此,一手实施“先行先试”的主动改革,一手从各地农地农房入市的实际经验中提取政策和法律元素。两相结合,正有望勾画出城市化“新土改”路线图。

(四)继城镇国有土地入市之后,城镇内外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房也以多种方式入市转让,不但为大批农民工进城提供着落脚之地,且具有在得到合法承认后进一步改善、升级的巨大潜力。既然破绽百出的“理论”解不开它,喧嚣的歧视奈何不了它,哗众取宠的“方案设计”也替代不了它,我们不妨踏踏实实,多看多想,继续从中吸取营养和力量。

周其仁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农地入市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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