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年租制 租金3-5年调整一次(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日期:2014-07-08 10:38 字号:T|T

摘要:江苏省宜兴市的“集体建设用地年租制”受到国土部的关注。7月3日起,国土资源部官网持续在头条刊发了关于宜兴的调查文章。“租赁期内,租金每隔3-5年作出调整,调整幅度在20%以内。”宜兴市国土系统人士对此透露。

实现集体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宜兴市地处沪宁杭三角中心,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其乡镇工业发展就已走在全国前列,这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发育培育了土壤。

“宜兴农村集体与用地者实行‘长租短约’,通过这种方式盘活了集体建设用地,实现了集体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仅让集体经济组织的腰包鼓起来,也给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条件。”无锡市国土系统人士对此表示。

对于无锡而言,由于当地人口持续增长等原因,无锡建设用地已接近规划用地控制红线。另一方面,全市土地后备资源稀缺,未利用土地面积中99%为太湖、河流水面及荒草地等不可开发用地。

“更重要的是,中央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这意味着今后土地指标控制会越来越严,所以节约集约用地力度只能不断加大,宜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无锡市国土系统人士表示。

南京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系副教授陈志刚表示,宜兴的经验是自发探索而成,而观察这个个案也可得出,地方有地方的特色,国家层面出台一种固定模式的流转制度,很难做到普适性,而由地方在国家政策框架下,自发探索适宜的流转模式,或许是一条可行之路。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年租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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