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霸王”租户出租人该如何维权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07-01 09:30 字号:T|T

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逾期腾房使用费

“承租人拒绝支付房租已经半年了,我该怎么办?”“承租人未经我同意,私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我该如何维权?”日前,一些读者咨询,遇到了“霸王”租户,不知该怎么办,希望能够得到“法律帮办”的指点。

白住了半年房子

还称在这儿住上瘾了

刘女士有一套闲置房,一年前,她将房子租给了一对小夫妻,当时说好一季一付房租。这对小夫妻仅付了一季房租后,就再没付房租,如今已有半年未付房租了。每次刘女士催交房租,对方都说再等等,很快就会把钱打到刘女士的银行账号上。最近一次晚上,刘女士又去讨要房租,没想到因一言不和,那对小夫妻竟对她破口大骂,声称“今后不会给你一分钱房租,你爱咋咋地,我们还就在这儿住上瘾了。”刘女士称,丈夫去世后,她独自一人在石家庄居住,女儿又远在国外,估计这对小夫妻通过与她聊天探知她的底细后,欺她年老无助。刘女士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她该怎么办?

“法律帮办”答复:《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当这对小夫妻拖欠房租时,刘女士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房租,逾期不支付房租,刘女士有权依法维权,要求解除合同。此外,在租赁合同解除后,还可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这对小夫妻,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以未约定何时交房租为幌子

住了一年半只交过俩月房租

一年多前,孙女士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一位网友,那位网友声称要来石家庄发展,让她帮忙租一套租期在两年以上的房子。而孙女士恰恰有一套一室一厅房屋闲置,就主动提出低价将房子租给那位网友,那位网友倒也挺痛快,二话不说就给她打过来两个月的房租钱,并发来了一份制式房屋租赁合同。孙女士也没有细看合同具体条款,与那位网友见面后就将合同签了。隔了两个月后,孙女士向那位网友提出了支付下一季房租的要求,那位网友一直以业务忙常出差不在石家庄等理由搪塞她。至今,已有一年多了,这位网友仍未交过房租。

前几日,孙女士和爱人费尽周折,终于将那位网友堵在了一家酒吧,要求对方续交房租。没想到对方恼了,反而质问孙女士,“你有没有看过房屋租赁合同,那上面根本就没约定何时交房租,租赁期满,我一分钱也不会欠你的,在这之前,我即便有钱也不会给你房租。”孙女士想知道,这位网友的说法成立吗?

“法律帮办”答复: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期限的单位可以是年、月、日、小时甚至是分钟,可以是事前支付,也可以租赁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未就租金支付期限予以明确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纠纷时,双方应首先协商确定支付租金的期限,不能协商确定的,按照《合同法》规定,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因此,如果在合同中双方未约定支付房租的期限,孙女士的那位网友因与其签订了两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在每一年届满时向孙女士支付房租。如果对方拒交房租,孙女士可以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条款并进行明确约定,以免陷入像孙女士这样的尴尬。

责任编辑:值班采编 关键字:出租租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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