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签了合同 中介:还要临时再加1.2万元税费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4-04-01 07:07 字号:T|T

摘要:“跟房产中介谈好了房价,我都把定期存款转成活期准备付房款了,他们居然又临时加价!”前日,打算在海口定居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看上了海甸岛某小区一套小户型,交定金并签了房屋购买意向合同后,房产中介却突然追加1.2万元税费,并称不给就取消交易。

“跟房产中介谈好了房价,我都把定期存款转成活期准备付房款了,他们居然又临时加价!”前日,打算在海口定居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看上了海甸岛某小区一套小户型,交定金并签了房屋购买意向合同后,房产中介却突然追加1.2万元税费,并称不给就取消交易。

对此,中介公司销售员表示,由于业主提供的房产信息有误,因此多出了一些税费。“如果交易不成,可以退回意向金。”

李先生介绍,他来自江西,女儿女婿都在海口工作,他和老伴儿便决定在海口买套二手房养老。近日,他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介绍,看上了海甸岛某小区一套低楼层40多平米的小户型,交了3000元意向金,谈好房价为37.8万元。

“我都把定期存款转成活期存款准备付房款了,他们却临时加价1.2万元,还说不给就取消交易。”李先生说,他与中介签购房意向合同时,已经在合同附加条款中注明“房价包括税费、中介佣金等各项费用”,但中介却说,是房产信息有误,并非议价时所说的首套房、房产证满5年,所以多出了1.2万元税费。“对方说可以取消交易并退回意向金,可是我将定期存款转成活期后损失的利息怎么办?如果取消交易,中介也应该赔偿我的利息损失。”李先生说。

前日,该中介公司销售员李某告诉记者,由于该套房的业主在内地,委托在海口的亲属帮忙出售,当初其亲属给的房产信息是“满五年、唯一产权”,根据这一信息,公司计算的房款为37.8万元,但交易前,他们到房管部门核实房产证信息时发现,这不是首套房,且产权不满五年,于是多出了3.2万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税费。经该公司协调,业主愿意承担其中的2万元,但买方觉得是业主和公司的失误,不愿意再加1.2万元税费,“如果交易不成,意向金可以退回,但要求赔偿利息损失是无理取闹。”

据悉,李先生已就此向工商部门投诉,但调解无果,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中介买房合同税费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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