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破路将被罚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03-25 06:03 字号:T|T

摘要:有的施工单位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擅自挖掘、占用市政道路,存在着不能严格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基建物料无序堆放、占压市政设施,建筑渣土任意倾倒、沿途遗撒造成扬尘等问题。

随着春季来临,城市建设进入施工黄金期,挖掘市政道路的工程也逐渐增多,但有的施工单位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擅自挖掘、占用市政道路,存在着不能严格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基建物料无序堆放、占压市政设施,建筑渣土任意倾倒、沿途遗撒造成扬尘等问题。石市城管委提醒:挖掘市政道路,必须先到城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一夜间便道被挖出15米长深沟

3月24日上午9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巡查到中山东路与建华南大街交叉口西南角时,发现便道被“开膛”约15米,挖出的黄土垃圾随意堆放,既污染了道路、增加了扬尘,还影响市民正常通行。

“昨天这里的便道还是好好的,一夜间被开了膛,便道砖随意甩在路边,挖出的黄土垃圾几乎占据了一半便道,一条宽0.5米,长约15米,深1米的长条形深沟横在了便道上。”城管执法人员小付说,当时几名施工人员正在低头施工,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施工。经调查询问,此工地为某电力公司在为中山路地铁工程进行电力改线施工作业,未在城管部门办理任何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手续,也没有设置任何安全围挡,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其不文明施工行为,并到城管部门补办有关手续,做好安全围挡及文明施工标示牌后方可继续施工。

据了解,随着天气转暖,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的各种施工明显增多,有的施工单位不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挖掘市政道路,市城管执法支队上一周就先后查处了3起类似案件。

据了解,案件分别涉及中华北大街与柏林北路交叉口某房地产公司、友谊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叉口某房地产公司、建华北大街与丰收路交叉口两家广告公司等。这3起案件均属未办理任何掘路审批手续损坏城市道路及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违法案件。

针对此种情况,市城管执法支队加大了对二环沿线范围、市区“四横八纵”及市区设置各类户外广告的市政道路施工工程的管理力度,严格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未达标施工单位,立即督促限期整改;对擅自施工或超时施工的单位,责令其立即停工,接受处罚,并补办挖掘道路审批手续;对不按规定施工又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将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施工方责任,同时在媒体上曝光,记入不良档案;对违法施工造成道路严重损坏的单位,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给予顶格处罚。

发现违法掘路可拨12319举报

针对一些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擅自挖掘市政道路等情况,市城管执法支队日前向全市建设施工单位发出了一封公开信,希望各施工单位做到施工现场必须围挡作业,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禁止带泥行驶,运输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回填土时要避免沿途遗撒、污染道路等。市城管执法支队将对各工地施工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施工单位将先行提出规范意见,对屡次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市民对擅自破坏城市市政道路的违法行为积极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19。

市城管执法支队表示,各建设施工单位达到以下9条标准,才能实现达标管理:

一、施工现场必须围挡作业,挡板要整齐美观,并设置标语口号;

二、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应加强清洁,禁止带泥行驶;

三、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回填土时要装载适当,加盖密闭,禁止使用非法运输车辆,市区内小心驾驶,避免沿途遗撒,污染道路;

四、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五、施工排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外泄污染路面;

六、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平整路面;

七、施工工地要设置文明施工标志牌,写明工程内容、标段、负责人、公开监督电话等;

八、工程材料围在挡板以内,堆放整齐,严禁施工材料随意放置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九、各施工段要设置文明施工监督台,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石家庄施工城市建设便道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