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卖房若无房产证 买房合同视为无效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半岛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01-23 08:32 字号:T|T

摘要:1月21日,记者从开发区消保委了解到,2013年第四季度消保委办公室及各分会共受理消费投诉257起,第四季度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家装及装饰材料、房屋中介、餐饮、汽车销售等方面,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

1月21日,记者从开发区消保委了解到,2013年第四季度消保委办公室及各分会共受理消费投诉257起,第四季度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家装及装饰材料、房屋中介、餐饮、汽车销售等方面,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

中介卖房竟没房产证

2013年,开发区市民杨女士委托开发区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一套总价款80多万元的二手房,并签订了一份《房地产认购合同》。合同中约定:卖方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须将该物业的产权证明交与经纪方保管,并约定同年3月12日之前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同时,杨女士向房地产中介交了两万元的定金。

当杨女士找到中介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时,房屋中介只提供了所卖房屋的契税证明和该房屋的买卖合同,称该房屋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一听到要买的房子连房产证都没有办下来,杨女士拒绝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杨女士拒绝签合同,房屋中介认为杨女士违约,不仅拒绝返还定金两万元,还要求杨女士支付中介服务佣金8000元。双方僵持不下,杨女士向青岛开发区消保委投诉。

接到杨女士投诉后,开发区消保委随即展开调查处理。经过调查,消保委认为房屋中介在没有取得卖方明确的房屋产权证明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作为房源提供给消费者,并进行转让交易,属不合法行为。该中介与杨女士所签订的《房地产认购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杨女士有权要求返还定金两万元,并不承担其他费用。

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3年第四季度开发区消保委办公室及各分会共受理消费投诉257起,已处结257起,处结率为100% ,处结满意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根据18家商场、市场填报的《消费信息统计表》来看,第四季度各商场受理投诉共计83起,向消费者做出退、换货处理的 69起;向消费者做出赔偿(或补偿)处理的14起,总金额5100余元,从各单位处理投诉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对消费投诉态度认真,方法正确,处理及时,反映良好。第四季度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家装及装饰材料、房屋中介、餐饮、汽车销售等方面。

售后服务承诺不履行

据开发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不及时到位,这类投诉多发生在国家没有明确“三包”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上,如装饰材料、洗涤、房屋中介、美容服务、餐饮服务等,引发的原因主要是,经营者多以口头承诺的形式,向消费者做出售后服务保证,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常以没有证据、证人或经办人员已辞职或调离为由推卸责任,因消费者无法充分举证 ,协商解决不成,从而引发投诉。

美容美体宣传过度,承诺难兑现。经营者往往以价格优惠、免费试用、赠送产品、无效退款等用语进行宣传,使消费者盲从选择,不签订书面协议,承诺常以口头形式代替 ,发生纠纷后,不承认有过承诺,消费者有理说不清,从而引发投诉。

提供虚假信息,合同协议不规范,诱导消费。此类问题多发生在房屋中介行业,商家提供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签订不规范合同(或协议),收费项目混乱,收费标准随意,引发消费投诉。

提醒认真看清房屋中介合同

接受美容美体服务时,要选择信誉好,有较高资质的服务机构(单位),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 ,不要被过度宣传承诺所诱惑,要选用合格的产品,不要轻信店家所谓研制、配制的产品宣传。

委托房屋中介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中介,要详细了解国家和各地的政策,尤其在购房贷款、房产证过户等方面的规定,要认真审阅将要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对不清楚和不规范的条款,有权拒绝。

购买地板、卫生洁具、家具时,一定要签订安装责任保证协议 ,明确安装过程及安装后的责任承担,最好签订质量保证金协议,一定要注意辅料和附件(配件)的质量。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房屋中介中介买房合同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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