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躲开“差价20%”并非都占到便宜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1-08 08:42 字号:T|T

摘要:第一种方式是查验征收。这一算法是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逐一计算然后相加。这样一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就有可能按照房子交易差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时,都会很关心税负问题。“国五条”细则提出以后,人们对“差价20%个税”会谈之色变。自治区地税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给出“分开算”和“打包算”两种计税方式。哪种计税方式下,会遇到“20%个税” 呢?记者采访业内人士得知,只要是“分开算”的情况,都可能遇到它。但是,转让和租赁房产时,个人所得税并不都占大头,有可能营业税才更让你头痛。那种情 况下,或许你恨不得“打包算”。

政策

可“分开”或“打包”主要看能否证明原值

根据《公告》,个人转让应税房产有两种征税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查验征收。这一算法是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逐一计算然后相加。这样一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就有可能按照房子交易差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这一“分开”算法的前提是,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资料,可以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费用。当然,这一算法之 下,对符合规定条件、资料齐全的,可按税法规定享受相关单项税种优惠。比如说,在房产满足“购买满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下,可享受免缴营业税和 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仅满足购房满5年,但并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交易时可减免5%的营业税,但仍需按房价交易差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方式是核定征收。这一算法相当于把多税种的税率“打包”好,只要将房屋交易价与此相乘即可。转让应税房产,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

资料,无法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费用的,则采用这一方式;当然,这一算法不论购房是否满5年、是否唯一住房,都不再享受各单项税种的优惠政策。

举例

躲开“差价20%”并非都占到便宜

两种方式虽然不能由纳税人任选,但是很多人关心两种算法施行之后,与以前的情况又有什么变化。“差价20%个税”落在卖房者头上又会是什么情况?桂人房地产置业顾问张军,给记者举例并算了账。

例子1:

甲购进一套80万元的房子,购入未满5年即以100万元卖出。如果按照查验征收方式“分开”计算,占税负主体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分别为:个人所得税=(交易价格-房屋原值-相关税金-合理费用)×20%,约为4万元。

营业税=交易价格×5.6%,为5.6万元。

最终,甲要缴税9.6万元。例子2:

乙同样以80万元买进一套商品房,购入未满5年即以100万元卖出,但他无法证明房屋原值,只能采用“打包”方式计税。

按核定征收税率6.6%计算,税费为6.6万元。 由此见得,乙比甲少缴纳3万元。

按核定征收税率6.6%计算,税费为6.6万元。

由此见得,乙比甲少缴纳3万元。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