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各地半月内上报盘活资金方案(2)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日期:2013-07-19 09:42 字号:T|T

摘要:继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盘活存量财政资金,财政部近期向各地财政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半个月内拿出盘活财政存量的具体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

  学者提醒防止“为花钱而花钱”

中央提出“盘活财政存量”的同时,各地财政部门也没闲着。16日上海市财政局办公室消息称,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已有所行动。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加强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专项中的设备、材料、施工费、设计费、监理等支出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减少财政资金在中间环节的滞留、占用时间。

此外,上述部门对由于项目停止一年以上尚未使用的沉淀资金,予以收回或调整安排用于其他亟须安排的项目。

不过,对于盘活存量各地态度却不一致。《第一财经日报》此前报道,对于盘活地方的“小金库”,地方官员连番叫苦,有些官员称“不仅没有存款,欠债还要偿还20年”。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室主任汪德华表示,目前地方财政存量和地方债务一样,很大的问题在于“不透明”。

在此次通知中,财政部明确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落实的沉淀财政资金要收回总预算统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则提醒,“闲置沉淀资金要回收,会加大用款者资金使用压力,从而促进资金的盘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导致一些单位为花钱而花钱。钱虽然盘活了,但效率并未真正提高。”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财政部盘活资金上报盘活资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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