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问题多:利益主体“多而乱”是根源(6)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6-05 06:42 字号:T|T

摘要:虽然电梯问题种类繁多,但归根结底,是电梯涉及利益主体过多、权责不明导致,正是这种问题导致了电梯未出问题时疏于保养、电梯出了问题难以解决的“怪现状”。在本次策划的终篇,记者为您梳理导致电梯安全问题的几大原因。

他山之石

按照《南京电梯安全条例》规定, 使用乘客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应当及时与使用单位联系,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派员进行现场管理。造成电梯损坏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南京市质监工作人员解释说,电梯的产权是全体业主,如果因使用不当发生事故导致他人伤害,应按照质监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调查处理,肇事乘客应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电梯吞人电梯问题多电梯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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