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问题多:利益主体“多而乱”是根源(2)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6-05 06:42 字号:T|T

摘要:虽然电梯问题种类繁多,但归根结底,是电梯涉及利益主体过多、权责不明导致,正是这种问题导致了电梯未出问题时疏于保养、电梯出了问题难以解决的“怪现状”。在本次策划的终篇,记者为您梳理导致电梯安全问题的几大原因。

他山之石

《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电梯故障不知道找谁来修、出事后无人来负责的现象,《办法》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电梯使用管理者,并规定,并未明确使用管理者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当地媒体解读称,今后发生有人乘坐电梯受伤等事故,如果是在电梯使用管理者为物业的住宅电梯内发生的,那么第一责任主体就是物业,就要对伤者进行赔偿。此外,《办法》中还明确规定,电梯的管理者不能只管使用,却忽略了日常检验和维保,这样都是要被处罚的。

收益与管理分离 维保难落实

据省质监局特设处处长李强分析,导致维保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个别维保单位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不强,在维保作业中偷项漏项;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部分电梯维保单位过于注重业务量的增长,以牺牲维保质量为代价,主动或在使用单位压力下被动压低维保价格,导致收入与支出不能平衡,从而在维保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同时,部分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水平低,不重视质量管理,不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所列项目开展相应维保,也是电梯的安全隐患产生和故障及事故发生的重要根源。”李强补充说。

也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受益者与管理者分离,使得电梯维保难落实:“一般而言,小区物业费用包括电梯维保费用,业主是出资方,但与维保单位签订合同的却是物管公司。”

日前,河北省出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从2013年8月1日起,我省将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分量化考核,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为考核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扣分分值达到40分时,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市质监局建议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许可资格。《办法》详细列举了扣除分值为5分—40分的违章行为共4类33项,其中“由于维保单位原因,电梯发生一般事故”、“由于维保原因导致定期检验合格率低于70%”等都将直接扣除40分。同时,“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维保、保养”、“电梯发生故障后,接到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以牺牲维保质量为代价,恶意降价竞争”等将扣除20分。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电梯吞人电梯问题多电梯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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