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落地初探:个税老办法仍通行(2)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日期:2013-04-12 07:45 字号:T|T

摘要:访问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中介,尚未发现20%征收个税的“新办法”普遍推行。就目前而言,按照交易总价1%~2%核定征收个税的“老办法”依然通行。

  市场反应

相比其他一线城市,北京在“国五条”落地后的交易日还未达到一周。因为3月31日至4月7日,当地房地产交易系统进行升级调整,其间暂停购房资格申请、审核及网上签约。

昨日晚间,北京团结湖一名房产中介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据他所在公司群发的通知,北京某城区已经明确,2006年以前的满五年非唯一的公房继续按照1%征收。

北京市住建委的数据显示,4月10日该市二手住宅网签量为261套。而在过去的3月,在“末班车”效应下,北京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43780套,日均超过1400套。

更需要关心的是,本月进行网签的这些住房,是否已按照新政缴税?在房屋原值认定细则尚未完全明晰的阶段,是否存在减少个税支出的空间?

“交易过的商品房,业主和税务部门都有契税存根,也会在房产局存一联,因此核定原值并不难,按20%差价缴税也在所难免。”这是本报记者连日来走访房产中介时,听到的最为普遍的回答。

但与外界认为的可以通过装修费节省个税的猜测不同,在中介眼中,有了过户指导价这种操作方式,装修费这一项的“折扣力度”并无意义。

所谓过户指导价,通俗地说就是北京地税部门按照房屋所在区域、楼盘建筑年代等信息实行一房一审核的原则,对交易房屋征缴税款的最低价格。这成为一些中介钻空所在,即做低交易价以应对可能执行的20%个税。

上述团结湖中介人士向本报记者举例说,该区域在售的一套50平方米商品房,业主购买价格为30万元,现在以200万成交,原则上应按照170万元差额扣除合理费用等金额后的20%来缴纳个税,但中介可以按照1.8万元~2万元/平方米之间的过户指导价来做网签,将交易价格做低至100万元,于是,差价缩至70万元,需缴纳的个税相应减少。

而在上海,市场反应并未如原来预期一般,迅速下滑到“冰冻期”,只是呈现逐步下探的趋势。

中原地产锦绣华城二店的房产经纪人汤才志告诉本报记者,自细则出台后自己并未有成交业务,但来看房的人还是不少。

多家中介机构称,交易中心目前都未接到按照“新办法”缴纳二手房交易个税的通知,因此依然按照原来的办法在缴税。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告诉本报记者,截至4月10日,中原地产各门店共成交626套房,截至9日成交571套,“一天成交55套,也是正常月份的成交水平。”

他表示,市场接下来的趋势应该是进一步下行的,但因为已经对政策有了充分的消化和准备,所以成交量不会有急剧的下滑,依然保持缓慢下行的态势。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国五条落地二手房交易税地方个税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