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两会代表委员希望建立完善的物业公司进退社区制度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3-04-12 07:14 字号:T|T

摘要:正在举行的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就市民关心的社区设施配套、物业公司服务、社区消防安全等问题,纷纷建言献策。

城市社区是广大居民日常生活的地方,大家每天都在这里居住和生活,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广大居民的幸福指数。正在举行的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就市民关心的社区设施配套、物业公司服务、社区消防安全等问题,纷纷建言献策。

李鑫东代表:应对物业公司交接进行监管

随着石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小区不断建成投入使用,作为为之管理服务的物业公司时常发生一些问题,导致业主更换物业公司。但是,有的物业公司在新旧交接时遗留了较多问题,导致一些小区多次发生停电、停水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李鑫东代表指出,随着新建居民小区的大量投入使用,上述问题呈现增多趋势,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新旧物业公司交接时的衔接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李鑫东代表说,按照《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完善物业公司进入退出制度,搞好新旧物业公司的衔接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进、退出物业服务的监管,要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基本秩序、实现平稳过渡的原则,旧物业公司应严格履行退出和移交程序,保证新物业公司接管后不再发生遗留问题,为小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作为一级组织,还有业主委员会,应主动加大对物业公司交接工作的监管,共同维护小区的稳定。目前,社区居委会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等相关事项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李鑫东代表建议,对条件具备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这个载体,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有效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新旧物业公司交接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到场,对遗留问题应出面帮助协调解决。

物业公司在发生一些经济纠纷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出面,积极与新旧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李鑫东代表说,物业公司无论如何也不能以停水停电的极端方式当筹码,损害居民的利益。

另外,物业公司还担负着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责任,有责任减少各类纠纷和治安问题。李鑫东代表建议,物业公司要对自己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进行规范,对硬件、人员、资金、管理项目和诚信经营等方面严格把关,强化对日常管理工作的动态监管与考核,提高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做到收费公开,不以停水、停电等方式要挟居民。对小区治安,要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配备专业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进入人员检查制度、大件贵重物品出小区盘查制度等。特别是对机动车进出和停放,必须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如对每辆进入小区的汽车都要发放相关证件,驶出时收回或查验;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规范停放,减少因乱停乱放而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共同营造一个幸福家园。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物业管理物业退出机制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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