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楼市调控也要重视住房改善型需求(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3-03-25 07:47 字号:T|T

摘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专家建议,应尽早明晰20%个税政策的实施细则,继续执行乃至细化这一个税优惠政策,以体现对改善型需求的支持甚至鼓励。

难以区分

在现实操作和相关政策中,投资投机和改善型需求没有得到明显的差别对待

近年来,“鼓励刚性购房需求,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一直是楼市调控政策的主线。随着调控不断从紧,投资投机型购房需求逐步得到有效遏制,成效不断显现。但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改善型购房需求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了“误伤”。如营业税、限购、个人所得税等政策,有的政策让想改善的人买不了房,有的则由于税费增加,让想改善的家庭买不起房。

“中央提出要让人民拥有更舒适的住房,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才能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和首次购买住房一样,卖旧买新、卖小买大的改善型购房需求也属于刚性需求,应该予以鼓励和支持。改善型需求对房地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品质也至关重要。

在去年底举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2013年将继续坚决抑制投机、投资型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型需求。但在现实操作和相关政策中,投资投机和改善型需求却没有得到明显的差别对待。

“因为住房具有自住和投资的双重属性,所以很难有效区分改善型需求和投资型需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要达到抑制投资投机型需求的目的,出台任何政策都很难做到十全十美。”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洪玉说,从目前的政策取向来说,重点还是支持基本住房需求、首次购房需求,这是“住有所居”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

刘洪玉认为,对于追求“居住条件更舒适”的改善型需求,当前政策取向保持中性甚至短期内不鼓励,这是从当前住房市场供求现状出发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尤其在热点城市,住房供不应求的局面还将持续,全面鼓励改善型需求有可能加剧供求紧张。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要求来看,将来肯定要对改善型需求采取支持性政策。

“当然,如果将投资型购房定义为购买住房后用于出租,我觉得政策也应该保持中性,因为这种投资形成了租赁市场上的住房供给,有利于发展租赁市场。住房市场上真正需要打击和遏制的,是投机型购房,即购房的目的既不是自住、也不是出租,而是长期闲置、等待升值后转售牟利。这种投机型购房既推高了房价,又造成了宝贵住房资源的浪费,是应该重点打击的对象。”刘洪玉说。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秦虹楼市调控改善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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