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频发 55.9%受访者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2)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08-28 09:44 字号:T|T

摘要: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题客调查网,对2829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5.1%的受访者所在的小区出现过“楼水水”。受访者中,80后占19.9%,70后占42.3%,60后占22.9%。

“业主弱势地位不改变,怎么会有质量过硬的房子”

家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家园的郑先生,每年雨季都过得提心吊胆,因为他住的顶楼房顶一下大雨就漏水。前几年,他年年都找开发商,开发商一直让物业去修,但就是修不好。今年房子过了质保期,小区换了一家物业,根本就不给修了。

郑先生还买了房屋保险,然而前不久下暴雨报案时才得知保险范围只限于屋内。他质疑,“既然屋内可以因暴雨给赔偿,为什么屋顶就不属于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回答,“必须提供第三方认证。”于是,他又去咨询房屋鉴定公司,被告知不受理个人业务。郑先生很困惑,“我买房时就缴纳了维修基金,又买了保险,可现在漏水就是没人给修。有时漏到楼下,邻居就会天天找我。我该怎么办?”

房子渗水也把王女士的生活打乱了,她一到周末就去交涉房子的事,开发商把责任推给承建商,承建商不承认是防水问题,拖着不给修。她每天都在QQ群里和其他遇到漏水问题的业主讨论到很晚,有人找过设计院的朋友来看房,也搞不清楚开发商到底有没有做墙面防水;有人说找专业验房公司看到底是谁的责任,大家共同承担费用,但不知道哪家公司可以信赖……王女士感到有些心力交瘁,“难道,真要去法院起诉吗?”

遇到住宅质量问题,人们通常怎么办?调查中,59.4%的人首选“找物业修理”;45.6%的人“认倒霉,自己修”;29.2%的人会“找开发商解决”;24.3%的人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22.8%的人会“联合其他业主维权”;仅6.6%的人选择“起诉”。

天津市市民王洪认为,目前业主投诉维权成本太高,作为个体与开发商抗衡力不从心。“从现行法规和实际操作来看,业主都处于弱势地位。这样的状态不改变,怎么会有质量过硬的好房子?”他建议,强化建设住宅的标准及违约惩戒,从法律角度规范开发商和质量监管部门的责任,比如,楼房防水年限究竟应该保几年?维修基金需要业主同意的条件是否应该改得更合理?物业是否应该保存详细的施工图纸,以备紧急维修时参考查看?

在邱宝昌律师看来,严重的商品房质量问题很难协商解决,政府应该从制度层面制定切实有效保护业主的相关规定。他认为,业主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依法理性维权,比如,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反映情况;向住建委投诉、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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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高房价难掩质量问题 第2页  业主处于弱势质量问题频出
第3页 普通购房者合适不为质量操心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质量问题房地产预售取消取消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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