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2023年8月起“亮码可办”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日期:2023-08-10 08:08 字号:T|T

摘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亮码可办。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

通知明确,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通知提出,要精简整合证明材料。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要按照规范的表单样式,对目前使用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进行整合优化,统一调整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

要调整证明开具方式。各地公积金中心要调整原有部分证明开具代收代办模式,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实现《个人信息表》网上申请、实时开具。《个人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留存,受理地和业务要畅通窗口查验功能。各地公积金中心要及时为办理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设置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访问权限,缴存人出示“电子码”时,窗口工作人员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实现对缴存人《个人信息表》相关信息的在线查验。摘自《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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