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下月实施,热点问题解读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22-09-22 08:16 字号:T|T

摘要:伴随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于下月正式实施,针对近期读者咨询较多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出官方回复。

伴随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于下月正式实施,针对近期读者咨询较多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出官方回复。

咨询: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回复: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任何一家银行开户的一类银行卡,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首次提取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借款合同,以及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再次提取只需提供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在职工或配偶户籍地办理住房贷款的同时提供户口本;在配偶工作地办理住房贷款的同时提供配偶缴存地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咨询: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规定的?

回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咨询: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业务?

回复:借款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网上个人业务大厅申请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业务,或由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贷款业务的个贷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前结清贷款业务。

咨询:提前结清贷款后还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吗?

回复:提前结清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借款人需到当时申请办理贷款的个贷中心或管理部开具贷款结清证明。已经办理了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手续的,还需由借款人到抵押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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