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7-05 15:06 字号:T|T

摘要:置家网消息,7月4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了《石家庄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市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市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如果您确有让孩子接受课外培训的需求,务请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机关审批,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营利性培训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请各位家长首先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机关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颁发,副本上加盖有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印章)。《办学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内容相符。经审批机关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已在石家庄市民办教育网(http://mbjy.sjy.net.cn/)公布,请各位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登录查看。

● 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广告

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原件在简章或广告扉页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各位家长可向其索要查看,并注意查看该机构开设的课程是否与其招生简章发布的内容相符、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 慎重办理入学手续

培训机构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证件,告知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教师情况、学习时间、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家长应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 合法缴费、合理退费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校应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向退学学生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教财〔2003〕17号)相关规定予以退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少退或拒绝退费。

● 重视安全防护

选择培训机构时,应当查看其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是否设置安全逃生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立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等。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欢迎广大家长对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同时,我们也希望房屋出租单位(人),在向培训机构出租房屋时要查看其证照情况,不向无证机构提供培训场所,共同维护教育培训市场良好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

家长朋友们,一个欢乐融融的节假日是孩子们殷切的盼望,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您的希望也是教育工作者的心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培训,自觉维护好自身权益,让孩子们真正拥有一个健康、有益、快乐的童年。

您想了解更多事项,请拨打培训学校审批机关监督电话咨询。

石家庄市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6036652

长安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5995811

新华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 86952758

桥西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9653011

裕华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0671509

高新区社发局:查询(举报)电话: 66571692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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