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保障房配租 28个小区 3872套申请啦!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8-05-26 17:12 字号:T|T

摘要:5月28日至6月6日,石家庄市区2018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进行申请报名工作。本次共分配房源28个小区3872套,6月28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摇号配租。

5月28日至6月6日,石家庄市区2018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进行申请报名工作。本次共分配房源28个小区3872套,6月28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摇号配租。

受理对象为市内四区

据了解,本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市内四区(长安、裕华、新华、桥西)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取得保障资格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申请家庭;18周岁以下孤儿;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本次共分配房源28个小区3872套,配建小区7个:御景半岛花园、瀚唐城、富瀛家园、朗菲园、瑞城北区、悦城北区、云棠家园共2260套,腾空清退的空置房源21个小区共1612套。

可按家庭人口选面积

为实现保障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大面积保障多人口的理念,将本次保障房划分为三类户型,其中: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60(含)-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80平方米(含)以上的为C类户型。本次分配A类户型2523套、B类户型898套,C类户型451套。

A类型房屋面向全体保障家庭配租;B类型房屋面向保障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C类型房屋面向保障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家庭配租。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18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18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房租采用差额缴纳

公共保障房租金缴纳采用差额缴纳的方式,即承租人按照其承租房屋的市场租金核减政府补贴后的差额部分缴纳租金。

政府补贴标准分为3个档次。

A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80%补贴。

B类:收入在低保标准和0.8倍可支配收入之间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不予补贴。配租房屋面积小于家庭应保障面积的,按照实际配租面积核算租金。

C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给予租住面积30%补贴。

下月28日摇号配租

6月28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摇号配租,6月29日将配租结果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各小区将择期安排办理入住,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温馨提示

1、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

2、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

3、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4、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

责任编辑:张瑶瑶 关键字: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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