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亿住宅维修基金现状:使用难、监管难、增值难(6)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14-09-12 07:37 字号:T|T

摘要:虽然维修资金被挪用情况并不多见,但是公共停车位、电梯广告等法定应该纳入到公共部位的营业收入,却存在监管空白。此外,维修资金的投资渠道能否进一步扩大,从而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维修资金提取应简化流程

一组数据揭示了维修资金面临的严峻现实。

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维修资金累计金额约为350亿元,使用额约8亿元。据了解,目前北京这笔资金的账目管理在“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归住建委相关部门,涉及这笔资金监管的包括房管局、审计单位等多个部门。

据 《青岛财经日报》2014年2月报道,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物业管理处处长陈伟表示,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定了严密的审批程序,但缺乏细化的操作规程,造成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复杂,并且在设计和执行中存在缺陷。更重要的是,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维修资金代管机构的同时,又是维修资金的监管机构。这种双重性质的机构定位,使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集资金代管、监管职能于一体,集运动员、裁判员于一身。

“维修资金立法应该强调专款专用,一旦挪用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一位负责维修基金研究的分析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只有加大执法力度以及强制性措施才能真正维护业主的权益,而在后期的使用提取过程中,也应该简化流程。

徐斌对记者表示,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法律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便是关于共有物权的管理。但涉及部分监管部门挪用、乱用的情况,在刑法中对于挪用资金等渎职犯罪已有规定,不需要另外立法。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维修资金制度立法,因其涉及金额大、人群广,短期内应当缩短、简化决策过程,长期则应以更高程度的业主自治作为目标。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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