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等十城坚守限购 下半年限贷松绑成趋势(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日期:2014-08-18 07:08 字号:T|T

摘要:8月16日起,最北省会城市哈尔滨全面取消限购,购房者将不再受到套数限制。至此,目前尚未取消或者松绑限购的城市还有10个,包括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以及三亚、珠海、南、大连、银川、西宁等二三线城市。

 上海放松限贷传言暂未证实

如今在业界看来,限购政策已经不是影响楼市的关键,信贷会否放松将成为判断未来一年内楼市走势的最关键因素。也正因为如此,目前地方政府的救市行动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松绑限购,也开始涉及到信贷支持等内容,救市正越来越深入。

例如本月8日,福建省住建厅出台的“闽8条”提出了多条举措,包括提出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首改房(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按首贷认定等。

8月1日,绍兴市住建局发布意见,也提出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以及二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

所谓的“认房不认贷”,是区别于当前银行普遍执行的二套房标准“认房又认贷”——即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房,再买房算二套房;借款人家庭当前名下无房,但是曾经有过房贷记录,再买房也算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做法抑制了改善型购房者的需求。

在限贷松动预期的背景下,上周六晚间,一份名为上海某银行《住房金融业务部业务通知单》(下称《通知单》)的文件流传于网络,“一线城市限贷也开始松动”的传言令市场沸腾。

坊间的这份文件有以下几点“重磅”内容,其中前两点涉及银行重新认定“首套房贷”情形,即“认房不认贷”。

这两种情形分别为:第一,对于因公调动工作单位迁居上海市的,原所在地住房贷款结清,在上海首次购房算首套;第二,对于上海市居民,2011年1月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前已贷到两笔及以下房贷,现已全部结清的,在上海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可认定为首套房贷。

此外,对于居民家庭仅有一套自有住房或无住房,名下购房贷款已全部结清的,在上海市购房申请贷款可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在价格上,首套房最低可打八折利率,但享受八折的客户在该行金融资产必须大于等于贷款总额的80%。

当市场热议这份《通知单》出自哪家银行时,第一个“疑似”的是建行。从文件发自住房金融业务部,“主送”的“大客户一部、浦东分行、自贸区分行、各城区行、县支行、营业部”,“抄送”授信审批部的表述来看,虽然不少银行都有类似部门,但只有建行的称法最接近。

但建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对此明确否认。该人士表示,一来该行虽有4个大客户部门,但这些部门不做个金业务;二来,该行没有“授信审批部”这个提法。有接近建行总行人士也对本报表示,没有见过这个文件。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还以申请贷款者的名义前往建行位于静安区的某支行,并称自己属于上述第二种“首套房贷”业务情形:2011年1月前曾购房并申请按揭贷款但现已还清,且房产已卖出,名下无房。

该支行业务人员就此表示,建行目前的政策是“认房认贷”,若客户名下无房无贷完全可以贷款,但这是“老政策”,近期并未收到新通知。至于记者所述情形是否可被认定为“首套房贷”,则要咨询该行个贷部门。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取消限购限贷松绑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提示
获取数据失败,请检查网络链接是否已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