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3)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4-06-27 15:31 字号:T|T

摘要:河北省为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河北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河北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三、不断提升居住水平

(一)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转变住宅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强化政府引领,完善配套政策,规划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培育住宅预制构件和部品生产企业,鼓励传统建材企业向住宅部品生产企业转型,扶持建设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国家和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在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中率先推广应用产业化建设方式,在土地供应意见征询、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提出明确要求。健全标准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不断提高住宅品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型建筑,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绿色建筑评价,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施工导则》,推进适用新技术的集成应用,不断提高住宅科技含量和产业发展质量。鼓励发展成品住宅,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逐步提高全装修住宅的供应比例。倡导工业化装修方式,鼓励采用菜单式集体委托方式进行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结合,引导住宅品质整体升级。

(三)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继续培育物业市场,街道(乡镇)要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由社区居委会参与的物业投诉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公安、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小区管理工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住宅区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要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可建立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结合旧住宅小区改造改善扩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切实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

(四)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综合功能,突出绿色生态理念,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按照便于设施维护管理的要求,合理布局建设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信、停车、文体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雨污分流,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系统,加强透水性道路建设,增强城市防水排涝能力。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快社区公园、游园、林荫路、林荫广场建设,提升改造现有公园绿地,推广下沉式绿地建设,提高乔灌木覆盖比例,增强防灾避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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