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4-06-27 15:31 字号:T|T

摘要:河北省为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河北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河北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促进房地产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以建设京津冀城市群为载体,做大做强一批区域中心城市,全面推进县城建设,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在新型城镇化中的拉动作用和在民生改善中的基础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不同的区域位置、人文历史、文化脉络,形成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城市风格。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按照重点关注、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环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工作。

二、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

(一)抓好住房用地供应。科学安排住房用地出让节奏、时序和规模,积极稳妥均衡供地。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足量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每半年对供地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计划落实和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及时依程序调整供地计划。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和改进土地竞价方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纳入出让合同。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加强住房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严格竞买人资格审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

(二)提高城市规划对住房建设的调控作用。结合城市结构调整、功能完善,合理确定住房建设的空间布局,统筹安排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公园绿地和广场游园,完善城市居住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严格居住用地管控,合理设定开发强度,严格落实规划确定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和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控制要求,不得突破和随意调整。住宅开发项目必须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门诊所、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场所、便民店、社区服务中心、公厕等配套设施,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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