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两种经适房价格并轨 今后按区定价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14-06-04 14:36 字号:T|T

摘要:3日,为解决“同区域、价差大”的不公平购房问题,青岛调整市区经适房价格,规定对同一区域内的经适房,其销售价格实行同质同价,并划定各区经适房基准价格区间。按照新政策,经适房总体价格有所上升。

同区域的经适房,在区位、结构、质量近似情况下,受配建经适房和集中建设经适房定价机制不同的影响,导致每平方米售价相差上千元。3日,为解决“同区域、价差大”的不公平购房问题,青岛调整市区经适房价格,规定对同一区域内的经适房,其销售价格实行同质同价,并划定各区经适房基准价格区间。按照新政策,经适房总体价格有所上升。

新政策: 同区经适房同质同价,结算价与销售价分离

3日下午,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调整情况。按照新政策,青岛市将对各行政区内的经适房售价进行限定,规定基准价格区间。

按照新政策,青岛市市区经适房将实行结算价格与销售价格分离,结算价格用于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的结算,销售价格用于政府向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销售。其中,市区经适房销售价格根据申购家庭的承受能力并兼顾经适房建设成本确定,不同行政区之间保持合理差价,对同一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其销售价格实行同质同价,不再区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配建经济适用住房。

在配建经适房结算方面,根据最新测算,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配建经适房结算价格确定为每建筑平方米3800元,城阳区配建经适房结算价格确定为每建筑平方米3550元,黄岛区配建经适房结算价格根据区域不同分为三档,分别为每建筑平方米3200元、3500元、3800元,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前,根据区域的不同确定具体结算价格,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

新价格: 各区划价格区间,崂山区总体最高

新政策继续实行六区统筹建设、统筹管理,对各行政区内的经适房销售价格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基准价格的价格区间。

其中崂山区经适房基准价格最高为5700元/平方米,最低为4700元/平方米;市北区最高为5200元/平方米,最低为4200元/平方米;李沧区最高为4600元/平方米,最低为3900元/平方米;黄岛区最高为4300元/平方米,最低为3200元/平方米;城阳区最高为4150元/平方米,最低为3550元/平方米。市南区因建设用地紧张,原则上不再配建或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据悉,新划定的经适房基准价格区间总体低于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于同区域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今后,各行政区内的经适房建设项目,其基准价格不得超出规定的最高基准价格和最低基准价格。对于不同项目最终确定的基准价格,将向社会公示。

新变化: 两种经适房差价缩小,但统筹后总体价格上升

“这次新政策主要是对六区经适房实现统筹建设、统筹管理,解决价差问题,现在岛城经适房还是以配建经适房为主,所以总体价格是有所上升的。”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说。

以李沧区惠水路集中建设经适房项目为例,按照旧政策,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测算价格约为每建筑平方米5280元,而同地段洛阳路、宜昌路的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557元,两者每平方米相差1723元。实行新政策后,原先最高5280元/平方米的集中建设经适房价格将下降至4600元/平方米,最低3557元/平方米的配建经适房价格将上调至3900元/平方米。

据悉,新实行的配建经适房结算通知有效期由2014年5月29日至2017年12月31日,通知发布之日前已销售尚未交付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及未销售但已向社会公布销售价格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对已确定开发单位、既未公布价格也未销售的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其结算价格仍执行供地方案中确定的价格。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经适房青岛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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