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户状告住建局仍未有结果(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4-05-28 14:35 字号:T|T

摘要:关于深圳桂园中学教师楼的28户业主告罗湖区住建局未履行他们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一案,27日,罗湖区法院进行了二次开庭审理,此次审理追加了深圳市住建局为第三人,当日审理依然没有宣判,当事双方也不愿调解。

原告:罗湖区住建局未变更危房产权

罗湖区住建局在对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发函中表示,已对危房办理了房产信息变更手续,可原告黄先生表示,今年3月份自己在政策性住房信息系统上查询得知,该危房的产权依然在自己名下。“区住建局欺骗了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和我们业主。”

黄先生此次提供了一份新的证据,是2012年12月由申请人为罗湖区住建局填写的《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该表显示,罗湖区住建局对雅福居拥有100%产权,可黄先生表示,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文件中显示雅福居产权仍在开发商手上。“他们自己不拥有产权,怎么和我们置换呢?”

黄先生表示,按照相关规定,雅福居的产权不在住建局手上也没关系,只要把危房拆除就可以办理新房的房产证了。黄先生出具的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发出的关于办理雅福居房产证的退文通知书上也表示,由于旧房未拆除,不予办理新房房产证。

此次庭审已明确28户业主的新房雅福居的初始登记已在深圳市住建局名下,可罗湖区住建局是否继续将危房拆除以及何时拆除仍然没有最终答复,28户业主新房的房产证依然悬而未决。法庭表示,将以法庭的名义向国土部门发函,根据复函再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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