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发虚假信息引得客户误解 被索赔500万(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4-03-28 16:12 字号:T|T

摘要:因擅自发布了捷泰广场要出售的消息,中原地产被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500余万元。捷泰公司称,该条消息让客户以为捷泰财务出现危机,导致捷泰广场的承租率下降,业务谈不成等严重后果。

被告

中原地产:

捷泰口头通知过 发布合交易习惯

面对巨额索赔,中原地产称,发布出售信息符合交易习惯,并未侵害捷泰公司的名誉权。

捷泰公司曾口头通知中原地产发布捷泰广场的出售信息,接到通知后,中原公司按捷泰公司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刊登在公司网站上。根据房产中介的交易习惯,放盘一般先由业主口头知会,如业客达成租售意向再签署相关文件。

而且,中原公司并未因刊登捷泰广场的信息而有任何得益,在收到捷泰公司要求删除信息的律师函后,中原公司立即删除了信息,因此,中原公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中原地产还称,发布捷泰广场的出售信息根本不会造成捷泰公司经营困难。捷泰广场的信息相当隐蔽,要在网站查询并多次点击进入不同的页面,然后再专门搜索捷泰广场才看得到。

对于捷泰公司所称的中原地产发布捷泰广场信息是为了提高知名度,中原地产认为相当荒谬,称自己在广州的地铺达到200多家,比捷泰公司的知名度要高得多。是捷泰公司毫无商量余地,小事化大,无任何损失却要求巨额赔偿,属恶意诉讼。

中原地产:  

已及时删除信息 交了5万元罚款

中原地产称,之所以出现问题,是由于捷泰公司内部股东意见分歧。当时中原地产是获得捷泰公司其中一个股东的同意,要求刊登捷泰广场的出售信息。

而在收到律师函后,中原地产经过多次努力沟通,删除了自己网站和搜房网上的相关信息。一审时中原曾明确希望调解,但捷泰公司却坚持要求500万元的赔偿金额。

中原地产还称,越秀区工商局确实对中原地产作出了处罚决定书,中原地产缴交了罚款五万元,所以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处罚和教训,并非像捷泰公司所说的中原地产没有得到相应的后果。

目前此案仍在二审中。

一审结果:

未证明损失 捷泰败诉

越秀法院一审认为,中原地产虽称接到捷泰公司口头通知将出售捷泰广场,但并未提供证据,故认定中原地产擅自发布了出售信息。捷泰公司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害后果,故认定中原地产的行为尚不至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但中原地产今后应以负责任的态度,严格审核其发布的相关信息。据此,越秀法院判决驳回捷泰公司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捷泰中原地产地产中介索赔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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