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物价局:商品房均价降几千属虚假宣传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日期:2014-03-14 11:24 字号:T|T

摘要: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董树民表示,该消费警示是基于对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后,结合当下楼市热点给出的,“不少所谓降价的广告,是为吸引消费者眼球,不是真的降价。”

3月13日杭州市物价局发布《优惠潮中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警示》称,在商品房优惠促销价格战中,存在虚假优惠和折扣的陷阱,购房者需注意防范,“2014年,杭州个别楼盘实施降价销售,有的房产商打出"均价降价X千"、"直降价X万"的广告,但在市场检查中,我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据东方早报报道,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董树民表示,该消费警示是基于对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后,结合当下楼市热点给出的,“不少所谓降价的广告,是为吸引消费者眼球,不是真的降价。”

杭州市物价局发布的消费警示,罗列了4种虚假优惠的表现形式:

一是房开商以“低起价”吸引购房者。杭州物价部门检查发现,某些楼盘宣称房价“X万起”,而实际上“低起价”的商品房只有一两套,无论是户型、结构还是环境、位置均不理想;或在消费者购买时,会被告知低价现房已被订购完,“低起价”的商品房消费者根本买不到。

二是房开商标注的房屋原价高于备案价,然后以较大优惠进行虚假促销。董树民说,举例来说,房屋备案价格为2万元/平方米,房开商违规标注到2.2万元/平方米,宣称降价3000元,实际只降价1000元。

三是房开商以楼盘将要提价来吸引促成购房者购买。杭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称,某些售楼人员为促成商品房交易,往往以楼盘将要提价来忽悠潜在购房者下单购买,但事实上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备案价格。

四是某些楼盘以“低价不再有”等承诺吸引购房者。“这样的承诺很难兑现,因为商品房价格会随着市场的供求变化而发生变化。”董树民解释,开发商可根据市场情况低于备案价格出售房屋,无需备案。

据杭州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对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施申报备案管理的通知》,2011年起,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并提供定价依据,实行一房一价,销售时应当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一次性公开销售。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商品房杭州房价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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