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404元/月可申请保障房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日期:2014-03-11 15:04 字号:T|T

摘要: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从本月起,市区保障房“门槛”将再次降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850元/年(1404元/月),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的,即可申请保障房。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从本月起,市区保障房“门槛”将再次降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850元/年(1404元/月),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的,即可申请保障房。

今年元旦起,合肥降低保障房“门槛”,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月收入不高于1272元)即被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而此前廉租房保障收入水平线为8840元/年·人。此次,结合相关部门公布的标准,房产部门将收入“门槛”再次降低: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5520元/年(460元/月);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9936元/年(828元/月);较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标准线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850元/年(1404元/月),其他准入条件不变。

根据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合肥市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分为最低收入、低收入、较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4类。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和较低收入三类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能选择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须待市级投资公租房竣工交付后面向社会接受申请。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中的家庭收入标准依据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保障标准的变化自动调整。

如果是申请货币补贴,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12元/月/人/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为10元/月/人/平方米、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为8元/月/人/平方米。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低收入合肥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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