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楼市可靠自我调节释放泡沫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日期:2014-03-10 16:10 字号:T|T

摘要:贾康强调,市场的调节作用必然表现为竞争中的分化。未来,即使同一城市中不同地段、不同特点的项目表现也会出现分化,这就意味着市场通过自身的调整,有可能把所谓的“泡沫”维持在一个相对低的水平。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北京铁道大厦驻地接受了《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采访。

在回答房地产税立法及房产税扩大试点、房地产调控市场化改革等热点问题时,贾康表示,近期已了解到长三角地区一些城市房地产项目降价现象,但究竟是普遍现象还是个例,尚需要进一步观察才能下结论。不过综合而言,随着市场化调控手段出台预期的加强以及逐渐到位,房地产市场通过自身调节,将会把“泡沫”维持在相对低的水平。

房产税推进:最大阻力来自意见不一

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将驶入快车道,尤其是房产税改革在上海、重庆经过几年试点后,“扩围”的可行性与理论基础已经比较成熟。贾康对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确需加快立法进程,但目前而言,“推进的最大阻碍是意见不一致,尤其是体制内明显的不一致。”

贾康在相关提案中解释说,“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中的这个“房地产税”应该作一种广义的理解,它不仅仅指在上海、重庆两地已经进行改革试点的房产税,而是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都可以包括在内。在“房地产税”的通盘考虑中,还必须涉及整个不动产开发、交易、保有全链条中各个环节的各种税之外的费,将其纳入视野,加以整合。

“我们说加快立法进程,也许不能一次性地就上升到《房地产税法》,但从红头试点文件提升到暂行条例仍然是加快了立法进程,未来暂行条例提高到条例,最后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法,就是实事求是的立法过程。”贾康认为,在立法层面上,对加快立法和继续鼓励先行先试不能做互相排斥的理解。

具体到争议最大的房产税一项,贾康表示认可“按照套数来掌握的技术路线思路”,不能简单图“痛快”。“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在中国是不可能的。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认为不具备可行性,还是应该面对中国现实。”

贾康认为,房产税征收的确应涉及存量房,但应从高端开始。“比较典型的是重庆方案,从有独立院落的别墅开始,连排、双拼都排除掉。对于税率的考虑,各个地方需要有不同的具体设计,不可能全国统一,在哪里试点,就把权利下放到哪里,应有所区别。”

市场化改革:靠自身调节释放泡沫

贾康认为,房地产市场有其特殊性,就是要在住房“保障轨”上得到有效供给的同时,才能在“市场轨”上得到健全的发展。目前明确的大的改革方向,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控房地产市场,经济调控手段里必须包括现代税制。“从土地开发,到开发中间各个市场主体介入之后提供出来的成品交易,再到交易以后的保有,所有税费都应在全面改革审视下合理协调。”

具体到目前的市场表现,贾康表示目前已经明显地看到了一些市场的分化迹象,但是还要继续观察。“像长三角地区,杭州、常州都出现了楼盘降价情况,这种情况是暂时的、还是会一直延续下去,仍有待观察。从市场供应的角度看,最近几年,政府努力增加‘托底’的保障房供应,因此商品房的分化表现是符合大逻辑的。‘托底’做好,就不需要在商品房领域过多采用更多的、大力度的行政手段去调控,政府实质上就是希望市场能更多地发挥作用。”

贾康强调,市场的调节作用必然表现为竞争中的分化。未来,即使同一城市中不同地段、不同特点的项目表现也会出现分化,这就意味着市场通过自身的调整,有可能把所谓的“泡沫”维持在一个相对低的水平。“如果市场分化能够让大家都意识到风险,就不会像以往一样单边地、一股劲地涌入市场,现在疯狂炒作的氛围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降低了,未来更理性的选择会更多。”贾康最后说。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贾康中国房地产泡沫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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