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投机 促保障房 经济长效手段

楼市“双向”调控的三大特征(3)

——非热点城市房价调控可能放松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同策咨询研究部 发布日期:2014-03-10 14:25 字号:T|T

摘要:2014年“两会”开幕,期间,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提出:今年房地产政策“双向”调控。如何理解“双向调控”?基于上述信号的市场背景下,2014年房地产市场将呈现出哪些特征?

第三,在长效性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与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会并存,但是,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会逐渐突出。

楼市火热背后带来“阶段性”的政策不确定性,尤其是当前一线城市、部分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导致部分热点城市2013年年底已有“阶段性”救火收紧措施出台。同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又在酝酿之中,“阶段性”的收紧措施为长效调控机制出台做铺垫,使整个调控呈现出长效调控逐步接棒行政化调控的趋势。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其中提及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不动产登记制度背景下的房地产税费改革等等,其目的通过长效、可持续性、稳定有效的市场、经济手段使市场回归以自住需求为主,逐步让限购等行政化手段退出市场。从趋势来看,尽管短期内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部分二线城市出台了阶段性的收紧措施,甚至大多数热点城市还强化了限购措施,但是,这毕竟属于短期内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救火”的临时性措施,从中长期来看,限购等行政化的手段和措施势必会退出历史舞台,长效调控机制或将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开始接棒以行政化为主的调控手段,这就给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带来了一些不确定的机遇与挑战。

尤其是近日,有关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初步草案的消息频频曝光,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有关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不动产登记制度背景下的房地产税费改革等等的讨论也见诸报端,这也就意味着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对待房地产的态度已经从“强调调控”转为“建立长效机制”,对于现有的财税体制、土地政策、金融体制都会有所改革。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今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改革方向便是调控更加市场化,坚持“去投资化”,最终通过长效、可持续性、稳定有效的市场、经济手段使市场回归以自住需求为主,逐步让限购等行政化手段退出市场。 

从调控思路来看,经济手段、市场手段调控将深远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格局及未来走势。从短期内来看,在长效性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与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会并存,但是,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会逐渐突出。在经济手段、市场手段逐渐突出的市场背景下,最终极有可能先期形成一个可以操作的简单的长效调控体系,然后逐步向土地、金融、财税等多方面进行改革,最终形成楼市长效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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