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协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3840件(3)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03-07 07:50 字号:T|T

摘要: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3年组织受理投诉的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消费者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有些案例虽然涉案金额并不高,但是却非常典型。

案例7:压力锅喷溅烫伤消费者

案情:2012年12月5日,秦皇岛徐某购买一台压力锅,因总是做夹生饭维修过一次。2013年2月7日,徐某在家做饭时,突然发生高压锅喷溅,造成面部、躯干处多处烫伤。消费者多次与压力锅售后就治疗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的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均未达成协议。

经调解,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补偿徐某36000元整。

评析:该案焦点主要是该压力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是否存在缺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案例8:玉米收获机毛病不断

案情:2013年9月22日,邯郸磁山孔先生在武安市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购买玉米收获机一台,由石家庄江淮动力有限公司生产,价款为76800元。秋收时收获机频繁出现问题。厂家的售后多天未能解决问题。孔先生要求退货,但经销商和厂家称机器只是有小毛病,可以维修,退货不行。

经调解,厂家全额退还购机款76800.00元。

评析:该案问题在于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应具有的性能标准。经销商和厂家承认机器存在小毛病,说明该机产品质量上存在瑕疵,所以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案例9:饭店用餐被异物刺伤牙龈

案情:2013年10月,四川锦阳市俞某在廊坊国际饭店用餐时,不慎被米饭中异物“瓷片”刺伤牙龈,造成口腔内大量流血,夜间奔走多家医院治疗。治疗期间与饭店协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经调解,国际饭店予以道歉并恳求消费者原谅,赔偿消费者5500元。

评析: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案例10:大众汽车被投诉 消协调解不配合

案情:2012年8月21日,张某从众捷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一辆迈腾轿车,跑到3000多公里时,机油黄色指示灯亮起不能再开。销售代表让其到4S店做加注机油处理,称过了保养期可能就好了。但保养期过后又出现同样问题,销售代表送来一小桶专用机油。轿车第二次保养期间,4S店更换了机油,行驶3000多公里后,问题再次发生。销售代表称该车就是这样,并与消费者发生争吵。

省消费者协会与4S店联系,该店多次以负责人在外地开会为由拒绝调解。2013年7月17日,销售公司的王某到消协接受调解,辩称一汽有规定,1000公里油耗0.5L。消协让其提交该规定,一直未能提供,并进行推脱,至今无果。

评析:此案是经营者以多种理由推诿、拖延,拒不接受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投诉事项的调解,这是一种漠视消费者权益的表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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