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房多卖”现象为何屡禁不止(3)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4-02-10 10:46 字号:T|T

摘要:自从商品房销售推行网签制度后,开发商一房多卖、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基本绝迹。然而,近日,在海南澄迈、三亚、海口等地却又出现“一房多卖”现象,有的房子被三卖四卖甚至五卖,开发商得手后纷纷跑路。

应推进构筑房地产反欺诈机制

事实上,类似这样“一房二卖、一房多押”的房产纠纷案例,近年来在海南时有发生。尽管海南已有较为完备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但市场上在售商品房多为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一般需要1至2年时间。在当前楼市调控严厉背景下,开发商资金链普遍紧张,在生死存亡之际,一些人铤而走险进行“一房多卖”,以谋求更多资金发展。

“加强房地产预售商品房的管理监督力度是根治‘一房多卖’的首要措施。”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称,房地产业急剧升温,发展迅速,相关部门加强有效监管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政府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确保该类企业完全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实质要件;要加强对房屋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从源头上避免一房两证、一房两卖现象的发生。

不仅如此,童伟华表示,房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批房屋预售许可证和严格监督房屋预售、抵押登记,确认开发商完成国家预售规定的配套建设和交纳应缴的费用,并完成预售前的所有法定行为,达到“五证齐全”的前提下,方可指令预售许可,发给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在预售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还得做好跟踪监督工作,严格审查每套房屋、每栋楼房的销售是否合乎相应法规的要求,从根本上堵住重复售房的漏洞。

“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花大力气理顺各级职能,做到上下衔接,同级权责范围明确,避免多头管理、重复管理。要从方便群众、遏制欺诈的原则出发,建立快捷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查封抵押登记电脑查询系统,避免一房多卖、一房多抵的现象发生,构筑房地产反欺诈机制。”海南律师陈剑称。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一房二卖一房多卖海南一房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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