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登记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13-12-05 06:13 字号:T|T

摘要: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4日致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要求普查工作者必须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坚持依法独立普查,希望普查对象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共同搞好这次普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4日致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要求普查工作者必须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坚持依法独立普查,希望普查对象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共同搞好这次普查。

《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者的一封信》说,普查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就是普查数据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决不能带水分。普查工作者必须确保普查数据的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靠可信。

《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说,从2014年1月1日起,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届时,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单位空间定位和基本信息核实。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经济普查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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