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遗产税:该如何征收何时征收?(2)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13-11-12 07:03 字号:T|T

摘要:近来,遗产税征收再次成为热议话题,甚至被寄予调节收入分配之厚望。然而,目前我国是否到了征收遗产税的“适当时期”?起征点又该如何确定?带着一系列疑问,记者专访了刘剑文与白景明两位专家。

税率如何敲定?

遗产税的起征点应该是多少?税率如何敲定,该如何征收?

刘剑文:我个人认为,起征点是否确定在500万以上,甚至可能更多。税率方面,国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累进税率,一种是比例税率,现在很多都比较倾向于比例税率。像我国台湾地区,它在2009年由过去的累进税率,统一降为比例税率,从50%降到10%,税负的降低,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经验。

征收方式上,有列举主义与概括主义。概括主义,就是指用概念来讲这个问题,可能所有的只要是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全部都在征税范围内。列举主义呢,被列举出的属于征收范围内,没有列举的不征税。比如规定现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的哪些财产要征税,这就有一个限定问题与举证问题,你如何鉴定这个财产就是被继承人的。

若中国将来开征遗产税,我比较倾向于采取法律上列举主义的方式,还是应该通过以不动产为主的这种方式。其他的也涉及股权等,但这又涉及一个评估的问题。

白景明:我个人认为,假如中国条件具备后征收遗产税的话,也应该本着“窄税基低税率”的原则征收。

在起征点上,我们应该坚持适度从高原则,只有如此,才可稳定民众的制度变革预期,确保遗产税制可操作。

但具体的数值现在还无法敲定,因为确定这个数值还受价格、财产数量等因素影响。

我刚才提到的窄税基低税率,目的也在于保护中低收入阶层。国际经验上,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遗产,可以采取累进税率征收,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

富人移民为了避税?

遗产税一旦征收,如何避免富人避税,或者财富外流?

刘剑文:逃避遗产税的情况是有的,但富人移民到境外,多考虑的不是逃税问题,而是考虑生活环境与经营环境。因为,即便移民到其他国家,现在很多国家也有征收遗产税,所以,不能认为富人都是为了逃避遗产税而移民。

要让企业家等高收入群体正确认识遗产税问题,其实更多的应该是靠国家改善投资环境,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环境。只要我国经济仍能长期持续地发展,为了争食这块巨大的经济蛋糕,绝大多数企业家并不会仅仅因为遗产税问题,就放弃在中国的发展机会而转移资产到国外。

对非法转移资产,可通过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双边合作协定,共同加以查处。从国外经验而言,韩国的减轻税负、简化税制的的做法,值得我国考虑借鉴。

白景明:从国际经验来看,富人确实在缴纳遗产税方面,会有规避纳税和减少纳税的心理。西方国家中的有些富人为规避遗产课税,就将财产进行赠与,国外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就对遗产和赠与同时征收。

但如果不建立相关登记制度,财产赠与课税就无法操作。建立财产赠与登记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个人财产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体系、个人行为信息管理体系。应先着手多层次配套制度体系建设,然后再推出遗产税。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遗产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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